在实际的言谈对话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才能真正做到具备良好的言谈礼仪:
⑴充分聆听的原则
充分聆听即是对讲话者的一种尊重,是起码的礼节要求,同时,也是互动交流的基础。只有充分聆听才可以有根据地进行回应,也才会激发起讲话者的兴趣。
充分聆听,既要专注于听,又要专注于观察,同时还要进行积极的参与和适时的回应。在交流的过程中,要尽可能有问必答,要通过参与对方的谈话,比如点头或者说“对”、“好”、“嗯”等来鼓励对方将话说出来。
⑵言语有度的原则
在言谈交流过程中,要注意言语有度。这种“有度”主要体现在“适时、适量和适当”。
适时,即要求讲话的时机要合乎时宜,要相机而言,不可不分场合。要避免不该讲时讲话,该讲时又不讲话的现象。
适量,即要求讲话的内容和长短要适量,时间宽裕可以多讲一些,讲细一点,时间不够,则应删繁就简,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东拉西扯,东一棒子西一榔头。
适当,即要求讲话的内容要适宜,主题要恰当,话题要准确。“言为心声”,说话时要尽可能把心中想要表达的意义清楚地表达出来。有很多时候光是心里有某种想法还不行,必须用语言说明。特别是人与人交往应该有情感的成分,不管是商务关系还是同事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都应该产生一定的友情,因此,在重逢和分别的时候说一些带有感情色彩的话理所当然,如果不说则反而显得没有人情味。当然,在说话时还要注意不可“哪壶不开拎哪壶”,讲一些不合适的话。
与此同时,言语有度的原则还要求谈话时要尽可能实事求是,不可过分夸张,更不能捏造、吹嘘和欺骗。谈话不可武断、绝对,要留有余地,要适度地含蓄,有时甚至要“点到为止”,不可“一览无余”。
⑶准确运用肢体语言的原则
肢体语言是人的一种情感表达方式,人们在交谈过程中,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挥臂、伸手、伸出手指和拳头等来辅助、增强、渲染语言表达的效果。肢体语言的个体性比较明显,共性较差。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会阶层和不同年龄段的人有不同的肢体表达方式,甚至同一种肢体语言在不同的区域、文化和个体之间有不同的含义。
因此,在谈话时,用肢体语言来辅助讲话的效果,一要准确,不可引起误解,尽可能用一些大家公认、不会引起歧义的肢体动作;二要适量,不可过多;三是要避免一些不礼貌的肢体动作,比如在谈话过程中,要避免频繁地看表、挠头,或者用手指指向他人的脑门,无故拍打异性的肩膀等等。
⑷避讳(隐私)的原则
由于风俗习惯、政治信仰等的不同,有些话题在交谈中提及或非常敏感,或容易引起反感,因此不宜将其作为谈话的内容,应该予以避免,这就是避讳。与此同时,现在很多人在初次见面之时不愿披露过多的个人信息,因此,应避免询问过多私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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