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备考:扣公职人员工资发消费券?别把好经念歪了
热点概况
复工复产以来,国内各地为恢复经济、促进消费推出不少有力措施,消费券就是其中一大抓手。全国已有16个省市区近50城推出消费券政策,立竿见影激活了本地消费氛围。
同样是发消费券,方法却有所不同。4月8日,一张“湖南怀化市要求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截图在网上流传。据媒体报道,当地要求扣除教师部分工资,再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要求5月5日前消费完毕。扣除金额还不少,绩效工资2600元的要扣2000元,2350元的要扣1500元。换成消费券后,充不了水电燃气物业费,可以消费,吃饭、加油、商超、小卖部、充话费等。不止当地教师,根据怀化市财政局日前下发的文件,要求从所有公务人员工资中扣除部分来推广消费券。此事被曝光后,当地下了一个文件,要求“厅级干部执行,处级干部倡导执行,科级和科级以下自愿”。
各方观点
光明论:消费券的本质是让利于民,而不是与民争利。将额外发放消费券,变成从工资中扣钱消费,用强制摊派的方式来促进消费,一方面,侵犯了包括教师在内的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硬性减少工资收入的方法,本质上是拆东墙补西墙,很难将消费的总盘子做大。
新京报:表面看,是为疫后经济复苏做贡献;实质上,是明目张胆的行政乱摊派。
钱江晚报:强行摊派的消费不甜。要让人自愿消费、主动消费,这才是真的消费。公务员固然对社会有责任担当,但他们应有的自主权也不应被如此剥夺,否则既影响士气,也无助于拉动消费。
深度分析
(一)消费券的意义:
1.增加民众的购买力与消费欲望来提振消费,进而带动生产与投资增长,加速经济复苏。
2.稳定中小微企业的收入端,避免连环倒闭,为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储存实力。
3.补贴低收入人群,有助于弥补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收入下滑,保障基本生活,稳定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4.向民众传达抗击疫情的信心,增强消费信心和人气,增强市民的幸福度。
(二)发放消费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有些地方行政强制摊派。
2.某些营商者饮鸩止渴,迷失在赚短钱、赚快钱的冲动之下,“变相涨价”。
3.有些地方的消费券附加若干条件,套路太多太复杂。
(三)发放消费券该有的应对:
1.各地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框架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振经济,切忌随意“拍脑袋”做决定。进行观念纠偏,打消强制摊派思维,必须保护好包括教师、公务员在内的每一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地方政府需要做到因地制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包括疫情的严重程度、财政收支水平、消费市场复苏速度、居民消费信心等多方面,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不宜仓促跟风。
3.各地积极创新消费券发放模式和来源渠道。政府发放一部分,剩下的由商家匹配,出台配套的促销方案;与平台企业合作,精准评估发放效果。
4.制定企业商家参与协议,商户要履行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参与优惠让利方案等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消费券的申领、使用流程化繁为简,便于操作;在公布消费券领取细则时,可以附上具体的操作攻略,让市民对照操作。
参考文章
别把促消费的好经念歪了
日前,有网友发帖反映,湖南怀化要求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并规定在5月5日前消费完毕。有媒体记者采访当地财政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是怀化市财政局和总工会联合发文”“不光教师要扣,我们也要扣”“但因该文件下发后引发争议,又发了一个文件,说是厅级干部直接扣,处级和科级干部自愿扣,不做强制要求了。”
“扣工资”发券的“神操作”本质不对,容易造成不良影响。虽说相较服务行业等群体,公职人员收入受疫情影响较小,但不少人还是要面对房贷、车贷、教育等刚性支出,任性扣工资发消费券,可能给一些人添堵。当地扣工资发消费券的行为,因舆情反弹强烈,已一定程度纠偏,但改为“厅级干部直接扣,处级和科级干部自愿扣,不做强制要求”就合适吗?看似“强制”变“自愿”,其实还是留下了硬性摊派的口子,存在基层公职人员“被自愿”的可能。还存在一种情形:一些公职人员原本不想被扣工资发券,迫于环境压力,眼看周围人都“自愿”了,领导也带头扣了,自己不得不硬着头皮“自愿”。这种看似“自愿”的“不自愿”,很可能在群众中造成不好影响,也正是当地一纸通知引发民意不满的根源。
发放消费券对于刺激消费,促进复工复产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刺激消费、促进市场复苏成为当前经济恢复工作的重点。虽说线上消费需求动力仍在,但线下消费受到的冲击却是有目共睹,尤其是餐饮、商超等服务业更是受到严重冲击。用发消费券的方式,刺激短期消费复苏,让相关行业能缓口气,也是各地通行的做法。截至4月6日,全国至少有40多个地区推出了数百万元到上亿元不等的消费券政策,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助力相关行业加速恢复经营。
但“扣工资”发券的“神操作”,显然和直接发券不是一个概念。正如有媒体评论指出的,比起其他地方直接给市民“发红包”,怀化这种“拆东墙,补西墙”“扣公职人员工资,促城市消费”的路子,恐怕是跑偏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理查德·塞勒教授曾提出一个行为经济学的概念——心理账户。大意是说,人们会根据钱的来源、存储的方式或支付方式的不同,将本来毫无区别的钱加以分类进行管理,并且贴上不同的标签。面对消费券这样的补贴方式,居民会觉得这是政府给我的“意外之财”,很开心地放入“意外之财”账户消费。用“扣工资”的方式发券,等于花的是人们自己的钱,消费心理截然不同。更何况,这种做法不仅于理不合、于法相悖,有行政摊派死灰复燃之嫌,更不是尊重经济规律的理性之举。
发消费券虽好,却要发之有道,不能“有权任性”,更不能“有券任性”,把促消费的好经念歪了。精准提振消费的好点子,不能靠行政摊派的坏法子来实现。怀化的前车之鉴,也值得其他地方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目前,当地部分教师已接到通知称取消扣款,我们也期待怀化当地进一步纠偏,依法依规提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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