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莒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莒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早晨5:30
集合地点:莒南县政务大厅北门(莒南县唐海路777号)
二、体检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二)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体检前三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体检前一天晚餐清淡饮食,晚十点后禁饮食,禁吃水果,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六)如有晕血、晕针史以及低血糖、晕厥史,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测血压前应休息,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
(七)女性受检者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请勿佩戴首饰;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孕期请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放射性检查(如胸片)。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八)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直接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相应的检查、检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十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查看此公告后,请于5月19日前发送邮件至17662877861@126.com(标题为:姓名+应聘单位和岗位+收到通知)进行确认。
(十三)体检人员自备体检费360元、交通费40元(集合时微信支付)。同时上交填写好的体检表内页(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照片须为报名时同一底版电子版照片)。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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