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省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提升创业培训成效,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新版《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紧扣核心任务,着力提升培训质效。以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质效、更好地服务创业者为核心目标,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研究制定新《办法》。对培训主管部门、机构、师资、培训对象等各方主体职责和要求进行重新界定,对培训实施与管理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为各地有序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健全三项制度,增强培训规范性。《办法》提出建立创业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制度,明确机构申请条件和退出机制;实施师资年度考核制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师资库,打造“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培养体系;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明确各市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培训承接机构和教学辅助平台,提出开展培训绩效考评。
聚焦六类群体,提高培训精准性。《办法》明确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施“6+N”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覆盖面。《办法》提出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开展不同培训项目,在实施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扩大企业培训等6类培训项目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引进和创新开发其他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技术标准,精简优化部分培训项目现行课程内容,统一调整培训课时。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创业培训政策体系,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狠抓贯彻落实,指导各市做好政策衔接,以务实高效的举措推动创业培训工作在平稳运行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稳就业促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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