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通讯员 杨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12条暖心举措,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送安全保障。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和车辆动态监管。加强重要交通节点巡查管控,加大对车辆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保障农民工返乡返岗交通安全。
送出行保障。扎实开展2024年广西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在农民工出行集中的交通站场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引导咨询、票务协助、行李搬运等服务。按规定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送“点对点”返乡返岗运输服务。广泛收集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出行需求,全面摸清农民工返岗出行人数、时间、地点等信息,组织开展“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服务。春节后,各地组织为目的地集中、成规模成批次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开通“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送工绿色直通车,保障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顺利返岗就业。从二季度开始至年底,常态化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重点针对滞留在家和就近就业的农民工提供送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行业以及用工集中地区和企业的用工需求
送专项就业服务。充分把握春节前后农民工换岗求职高峰这一时段的特殊性,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等,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力度,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直播带岗”等活动,确保春节后农民工就业基本稳定。对于有意愿在当地就业的返乡农民工,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予以安置。
送返乡创业服务。结合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引导带动就业明显、发展前景好的返乡入乡创业项目入驻。
送技能培训服务。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的契机,调查摸排农民工技能提升需求,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及时推送技能培训信息。结合深入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强化职业指导服务,推行“培训+就业”服务模式,引导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参加技能培训。深化“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及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等,引导农民工参加劳务品牌标准化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送劳动权益保障。认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纠治欠薪违法行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力度,推动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及时受理调处农民工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作用,优先受理、快调速裁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送法律维权服务。加强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宣传,鼓励在乡村、社区、农民工用工企业及交通站场、码头等公共场所建立法治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窗口,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等平台作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便捷服务。
送社保服务。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政策宣传,提升农民工群体参保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推进社保补贴政策“直补快办”。保障好失业农民工基本生活,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
送文化服务。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鼓励各类文艺团体开展农民工慰问演出活动,积极创作展现新时代农民工精神风貌的文艺作品。
送健康服务。针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情况,加强农民工传染病防控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
送关爱帮扶。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加大失业农民工、生活困难农民工、留守老人和儿童、就地过节农民工、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等群体的关心关爱。为留岗农民工组织开展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等“送温暖”活动。发挥好各地农民工务工之家、驻外劳务服务站、工会帮扶服务中心、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作用,结合农民工需求提供便利暖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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