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禄丰:“三个三”工作法根治欠薪
本报禄丰讯 (通讯员 杨建伟)2023年以来,云南禄丰市人社局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为重点,运用“三个三”工作法,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强化联合惩戒,有效化解欠薪问题。
紧盯三个层面,多举措“稳薪”。健全机构保障,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落实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府党组成员具体抓、各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集中分析问题、研判形势,有序推动根治欠薪工作。细化工作步骤,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市人社局牵头作用,抓好统筹协调,联动市住建、水务、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应急预警,有效化解突发事件。制定印发《禄丰市处置农民工欠薪应急预案》,健全欠薪预警机制。根据监管信息和企业经营相关指标变化,定期分析研判,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联系上级有关部门,积极调解。2023年共处理群体性讨薪事件14件,解决拖欠工资1200余万元。
突出三条主线,多管齐下“治薪”。坚守日常监管“防线”,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为重点,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安薪行动”“稳薪行动”和冬季专项行动,切实清查欠薪隐患。2023年巡查用人单位227户,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67人次,检查工程项目共计85个。紧盯源头治理“底线”,加强欠薪预警监测,通过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精准摸排。对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反复。2023年对酒吧、KTV、网吧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7次。筑牢依法治理“红线”,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辅的监管机制为抓手,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023年,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5次,检查企业40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失信联合惩戒1件。与市公安局共同研讨,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分级督办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2023年,因用人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市公安局移送案件5件,立案查处5件。
强化三个抓手,多方联动“护薪”。以投诉举报为抓手,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专人负责举报投诉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方式,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及人社“12333平台”等渠道转办的涉嫌欠薪线索,做到及时答复、及时处置。以多元调解为抓手,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先后在14个乡镇、7家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21个,将处置端口前移,发挥三方协调机制多元调解作用。2023年共处理调解案件1504件,其中新业态案件1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800元。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提高劳资双方法律意识。通过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2023年开展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培训及企业劳资人员法律法规培训4次,参与企业200余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2200余份。
新疆乌什:“四个坚持”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本报乌什讯 (通讯员 米尔古丽·萨拉木)2023年以来,新疆乌什县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调解优先、协调联动,构建劳动争议源头治理、递进负责、逐级兜底的工作体系,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更全面、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构建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根治欠薪各项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欠薪治理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劳动关系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持续加大矛盾线索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企业,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了解用工情况、摸排劳动关系纠纷隐患,指导企业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工资支付、社保费缴纳等规范用工制度,有效预防各类劳动争议。2023年以来,召开工作联席会议4次、推进会1次,深入100余家企业开展用工指导。
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基层调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预防前哨”作用,全县设立9个乡(镇)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全覆盖,配备专业调解员18人。加强基层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办业务培训班,强化调解员队伍培训,提升基层调解中心调解员业务素质能力,促使其能够自行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案件办理工作,实现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2023年以来,开办基层调解员培训2场次,乡(镇)调解中心共调处劳动争议案件54件。
坚持调解优先,提高办案质效。推行庭前听诉调、庭中释法调、庭后继续调的调解方式,以法为据、以情释法、以理服人促调解,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组建速裁庭,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快立快裁快审“绿色通道”,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扎实的仲裁员常驻速裁庭处置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缩短庭审时间,精简裁决文书,提升办案效能。2023年以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9件,其中调解结案49件,调解率71%,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10件,解决10名农民工工资24.42万元。
坚持协调联动,提升工作效能。探索“仲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健全党委政府负责、人社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总工会、工商联成立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促进三方联动,形成争议化解合力。推广“监察+仲裁”调解模式,充分发挥监察执法的威慑作用和劳动仲裁的柔性调解优势,实现劳动关系双方“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解全家愁”。2023年以来,各部门协同调处案件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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