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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务员考试行测每日一练【2024.3.4】

2024-03-06 09:43:24
华图教育

1.(单选题)下列关于武器装备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尼米兹级航母是美军装备的核动力航空母舰

  B.S300导弹是俄罗斯生产的高空防空导弹

  C.枭龙是我国生产的性能优良的无人机

  D.F-22是美军装备的先进的隐身战机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科技成就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枭龙为FC-1战斗机,是中国和巴基斯坦共同投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所属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等单位联合研制,巴基斯坦空军参与开发的全天候、单发、单座、多用途战斗机,并非无人机。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尼米兹级航空母舰是美国海军隶属下的一型现役核动力多用途航空母舰,亦是美国海军远洋战斗群的核心力量,搭载多种不同用途的舰载机对敌方飞机、船只、潜艇和陆地目标发动攻击,并保护美国海上舰队和海洋利益。

  B项:S300导弹,是前苏联国土防空军第三代地对空导弹系统,用于从超低空到高空、近距离到超远程的全空域抗击密集多目标空袭作战。

  D项:F-22“猛禽”战斗机是由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和波音公司联合研制的单座双发高隐身性第五代战斗机。

  2.(单选题)下列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处理,正确的是:

  A.睦邻街道办事处印发公文,其发文字号为“睦邻街道发〔2020〕第5号”

  B.多部门联合行文,为便于在首页列全发文机关,将正文移至第二页显示

  C.教育局印发公文,其印章顶端上距附件说明三行

  D.~#!~印发公文,其密级和~#~期限同行排列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常识。

  第二步,~%~公文应当根据~%~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和~#~期限。密级和~#~期限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中间用★隔开),而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三行。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和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发文代字用汉语简化字标识,固定使用;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代码应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中;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括号,不加“第”等虚字。故该项错误。

  B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多部门联合行文也必须在公文首页显示正文,一般正文要在主送机关的下一行,故该项说法错误。

  C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加盖印章的公文规定,印章顶端应当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故该项说法错误。

  3.(单选题)下列国家中,不是实行总统共和制的是:

  A.巴西

  B.美国

  C.埃及

  D.德国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世界史并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总统共和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德国是位于中欧的议会共和制国家。议会共和制是指议会居于国家的政治中心地位,通过议会来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内阁的权力减弱,其权力不仅受到宪法的限制,而且受议会制定的法律以及议会的限制。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巴西是总统共和制国家,位于南美洲,是南美洲最大的国家。

  B项:美国是总统共和制国家,位于北美洲,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C项:埃及是总统共和制国家,位于非洲和亚洲部分地区。

  4.(单选题)贾某经相亲与李某确立恋爱关系,贾某按照习俗给李某家送了彩礼。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开始准备婚礼。之后因贾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贾某要求李某返还彩礼,以下哪个理由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A.彩礼金额远远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B.两人还未开始共同生活

  C.贾某家当前因发生变故生活困难

  D.两人还未举行婚礼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B项属于上述第二项规定。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彩礼金额远远超过当地平均水平,不属于法院应该予以支持的情形。

  C项:当前贾某家因发生变故,生活困难,而不是因为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不属于法院应该予以支持的情形。

  D项:两人还未举行婚礼,不属于法院应该予以支持的情形。

  5.(单选题)下列不属于礼贤下士典故的是:

  A.吐哺握发

  B.虚左以待

  C.拥彗先驱

  D.闭关却扫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成语典故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闭关却扫,出自《恨赋》,意为闭门谢客,不和外界往来,不属于礼贤下士的做法。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吐哺握发”出自《史记》,意为为了招揽人才而操心忙碌,形容礼贤下士,求才心切。

  B项:“虚左以待”出自《史记》,意为空着左边的位置等待人才的到来,“虚左”表示对宾客的尊敬。

  C项:“ 拥彗先驱”出自《史记》,意为用优厚待遇尊礼贤才。

  6.(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10月21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在京举行。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主力分别从各苏区向陕甘革命根据地进行战略转移,历经两年,在( )会师,长征胜利结束。长征的胜利,实现了北上抗日的战略转移,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斗争的新的伟大进军。

  A.陕西吴起

  B.陕西延安

  C.甘肃会宁

  D.陕西永坪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长征知识。

  第二步,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主力分别从各苏区向陕甘革命根据地进行战略转移,历经两年,红一、红二、红四方面军在甘肃会宁会师,长征胜利结束。长征的胜利,实现了北上抗日的战略转移,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斗争的新的伟大进军。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长征基本路线:瑞金→突破敌四道防线→强渡乌江→占领遵义→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雪山→过草地→陕北吴起会师(1935年10月)→甘肃会宁会师(1936年10月)。

  7.(单选题)某市农业农村局以甲公司经销的化肥抽检不合格为由,对该公司予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辩、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在被法院强制执行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化肥生产企业赔偿损失。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该批次化肥为合格产品。甲公司败诉后,以民事判决书为证据,向该市农业农村局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放弃行政法律救济权利,应当自行承担损失

  B.实施强制执行的法院对处罚决定审查不严,应当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以民事判决确认的事实申请国家赔偿,缺乏事实根据

  D.市农业农村局应当返还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其余损失由甲公司自行承担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因此,市农业农村局应当返还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由于甲公司不积极行使法律救济权利,其余的损失自行承担。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辩、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对其权利救济方式(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仍有取得赔偿的权利。A项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并且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错误的,要依据错误的原因进行相应处理,如果是申请错误造成执行错误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法院本身执行错误的,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本题中,申请人是市农业农村局,所以市农业农村局为赔偿义务机关,而非法院。B项错误。

  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二审法院作出的认定该批次化肥为合格产品的判决为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甲公司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C项错误。

  8.(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与“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中“子”含义相同的是:

  A.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B.子曰诗云

  C.子又生孙,孙又生子

  D.我本汉家子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

  第二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出自惠子的一句话,被记录在《庄子·秋水》中。意思是:“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说明了不要总是以自己的眼光去看待他人,故“子”的含义是“你”的意思。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源于《诗经·邶风》里的《击鼓》篇,意思是: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此处“子”的含义也是“你”的意思。A项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子曰诗云”出自《范张鸡黍》,泛指儒家言论。其中“子”指孔子。B项不符合题意。

  C项:“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出自寓言故事《愚公移山》,意思是: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又生儿子。其中“子”指儿子。C项不符合题意。

  D项:“我本汉家子”出自于魏晋时期石崇所著的《王明君》,意思是:我本是汉人。其中“子”指人。D项不符合题意。

  9.(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主权及国防地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主权是联合国赋予国家的最基本的权利

  B.一国的领海和领空都是其领土的组成部分

  C.我国南海四大群岛是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D.我国与越南、缅甸、吉尔吉斯斯坦等十几个国家接壤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防地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对比选项,A项中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它是国家固有的,并非是由联合国所赋予的。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国家领土是指在一国主权管辖下的区域,包括一国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C项:南海诸岛为南海中中国许多岛礁的总称,属海南省和广东省,包括广泛分布的200多个岛、礁、沙滩。按其分布位置,分为4大群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

  D项:我国共有14个陆上邻国,分别是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不丹、尼泊尔、缅甸、老挝和越南。

  解题技巧:本题的D选项可以使用速记口诀进行判断。口诀为:月娥姑娘很腼腆(越南、俄罗斯、缅甸),蒙着布单披三毯(蒙古、不丹、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度过泥巴去朝鲜(印度、老挝、尼泊尔、巴基斯坦、朝鲜),终于到了阿富汗(阿富汗)。

  10.(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A.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时发现乙打碎车窗玻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甲持枪闯进某单位的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装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正当防卫。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甲正在持枪抢劫,乙的同事为了保护单位财产和乙的生命,将甲砸成重伤,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①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③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④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⑤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A项:甲将乙抓住后,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甲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构成正当防卫。

  C项:甲故意辱骂激怒乙,引诱乙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对乙实施侵害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属于防卫挑拨。

  D项:甲将乙打倒并抢走财物时,此时并没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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