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四川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已于3月5日委托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点对点发布,请广大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此公告不再单独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1日(周四)下午15:00-17:30在四川警察学院行政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厅(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进行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递补人员由四川警察学院在考生《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6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4.职位表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5.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情况说明原件;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非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
6.系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应出具《公告》中要求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四、特别提示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如有身体不适的情况,应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考生自负。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咨询电话0830-3113430。
四川警察学院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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