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遂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考生通过遂宁组工网“遂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专栏登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遂宁市司法局311号办公室(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270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考生须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一)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三)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公告将在遂宁组工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生提供的材料均用A4纸打印。
(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注意行程安全,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遂宁组工网“公务员管理”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预留联系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25-2989391
遂宁市司法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825-2220786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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