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招考公告要求,现将广元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考生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成绩查询专栏”查询是否列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6日,08:30-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广元市档案馆一楼大厅(广元市利州区翠屏街33号)。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二)笔试准考证1份;
(三)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彩色打印可不贴照片)1份;
(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证<复原证>或退伍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
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①截至2023年12月7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须提供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含任职情况和连续任职满三年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截至2023年12月7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命文件、考核结果文件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还须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①优秀工人。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须提供在生产经营一线工作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劳动合同书以及社保缴费资料、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工资卡银行流水资料,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优秀农民。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须提供在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所在村支部加盖印章),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服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书面证明材料)。其中:
①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⑥成都市统一组织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要提供服务期满取得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⑦将于2024年底服务期满,尚未参加服务期满考核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和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3年12月7日前退役”证明材料。
⑨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2023年12月7日前退役”证明材料。
⑩艰苦边远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和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注明选派时间、选派单位等相关内容)。
五、面试安排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拟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
(四)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于2024年3月18日12:00截止,未按规定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资格审查政策咨询
苍溪县委组织部:0839-5816860;
旺苍县委组织部:0839-4220757;
剑阁县委组织部:0839-6600334;
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9677;
利州区委组织部:0839-6068018;
昭化区委组织部:0839-8775500;
朝天区委组织部:0839-8622377;
广元市委组织部:0839-3289151。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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