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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 > 省考 > 资格复审 > 成都市2024年定向乡镇公务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成都市2024年定向乡镇公务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2024-03-15 13:28:43
华图教育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成都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成都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请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点击左侧“成绩查询”栏,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职位排名、是否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

  因参与资格审查人员较多,本次资格审查采取分时段审核方式开展,时间段分为上午9:00—13:00,下午13:00—17:00。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三)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考生应携带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1份(填表及盖章相关要求详见《公告》的填表说明,双面打印)、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护照等,下同)、学历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连续担任成都市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须提供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含任职时间及职务情况)。

  (2)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纳入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职期满和称职(合格)及以上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3)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还须出具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或证书。

  2.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在成都市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成都市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以及在市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

  (2)近5年因在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线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文件或证书。

  (3)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考生户籍不在成都市的,须提供现工作所在企业(务工单位)为成都市境内企业及企业所在地的证明材料。

  3.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成都市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的证明材料。

  (2)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近5年因在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文件或证书。

  4.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

  (1)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的,须提供由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未满3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6)成都市统一组织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期满取得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7)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尚未参加服务期满考核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于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供服务期满考核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5.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复员证)或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须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关于录(聘)用时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将于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9:00—12:00进行,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候考,8:30考场大门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将资料、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考生面试顺序由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能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进入面试室,已穿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试题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人员。

  7.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面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筹,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关于招录职位具体问题,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请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安排好行程,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附件: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及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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