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参公单位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23年度乐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就乐山市房住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参公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12:00,14:00—18:00。
地点: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408办公室)。
二、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度乐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1份;
2.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复印单位鲜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复印单位鲜章);
6.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
7.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
8.单位出具的两年以上住建系统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9.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相关事项
1.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为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6.此次公开遴选下阶段的复审递补、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若因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33-2131153。
附件:2023年度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2023年度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名单.doc 添加日期:2023-08-1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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