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师市机关部门岗位实际,开展2023年师市机关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均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师市团场机关(含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师市机关驻团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职位报考范围详见《2023年度师市机关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且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范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和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计算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拟遴选职位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如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将减少该职位拟遴选计划。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1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
(三)考生自愿放弃遴选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四、遴选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23年11月22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23日12:00至29日19:00
3.笔试:12月2日10:00-13:00
4.资格复审、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时间由师市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者在公告发布平台下载《2023年师市机关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不得修改表格样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同时将身份证、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等有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第三师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内网,也可携带上述资料现场报名。
报考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初审。师市党委组织部收到报考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结果反馈至报考者。
(二)笔试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3.师市党委组织部将根据考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由师市党委组织部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师市党委组织部将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报考者到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及确定人选。师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排名,按
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遴选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现实表现。
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将拟任职人员名单、考察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审核确认表》等相关材料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六)公示、任职试用期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师市党委组织部对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第三师图木舒克政府官网、三师图木舒克党建平台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任职试用期。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单位按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办理手续及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各遴选单位根据本次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人员原任职务,确定遴选人员拟任职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六、监督与回避
师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工作纪律行为的,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998-5701314
附件: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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