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考公务员 > 省考 > 招考公告 > 2023年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年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11-27 17:46:08
华图教育

2023年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3年度吉林省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和体检人选相应比例(司法综合职位为1:1.5,其他职位为1:2),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三、集合时间及地点

  1.集合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早6:00。

  2.集合地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

  3.体检需携带的物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及体检费(现金:男500元/人、女600元/人)。实际发生费用以医疗机构当天收取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包括指定乘坐车辆发车后到达集合地点的、未乘坐指定车辆到达医院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

  四、有关纪律要求

  请参加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以下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参加体检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入闱参检,入闱后需上交全部具有通讯、摄录和定位功能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耳机、电子手环、对讲机等)。体检入闱期间(登上体检指定车辆即为入闱)一经发现携带上述设备的,无论是否使用(是否开机),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过程实行全程封闭管理

  1.参加体检人员不得带领陪同人员,不得在非体检集合区域随意走动,不得在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情况下私自登车,不得登上其他非指定车辆。

  2.参加体检人员不准向体检医生、医务人员等泄露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准在体检表上填写未经许可的内容或做标记。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编定的小组和顺序统一行动,严禁擅自调换编组、编号,严禁单独离组行动,严禁擅自离开封闭区域。考生在体检封闭区域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如需上厕所,须事先报告工作人员。体检结束后应迅速退场,不得在体检封闭区域附近逗留。

  4.参加体检人员不得穿(戴)行业性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的服装(口罩),不得随身佩戴金属饰品,尽量不要穿着有金属配饰的衣物,不要携带大件行李。

  5.参加体检人员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跟随体检车辆,不得进入体检封闭区域,不得与体检医护人员接触交流。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有隐瞒影响遴选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参加体检人员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应空腹。

  2.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遴选录用。

  咨询电话:0431-88556619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关于2023年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court.gov.cn)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公务员体检
相关栏目
报考指南 更多>
考试公告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课程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