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财经大学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现已形成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2个自治区特色学科)。现有40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秉持“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严谨求实、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大学精神,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
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23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23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9月23日前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服务期满人员(2024年9月23日前服务期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各岗位专业代码请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财经大学主页(http://www.xjufe.edu.cn,下同)人才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10:30-2024年10月10日10:30。
2.网络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进入新疆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xjcaijing2024.zhaopin.com)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提交报名材料:网络系统报名时除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外,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面及背面);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扫描件;
(3)招聘岗位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内的党员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院级团委学生副书记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填写附件4);
(5)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在入闱面试前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纸质版原件)。
4.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应聘人员须完成网络系统报名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上传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考政策咨询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991—7842009(程老师、孙老师),联系邮箱:rszp@xjufe.edu.cn。
(三)资格审查
报名开始后,新疆财经大学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在系统内进行考试缴费。招聘岗位及人数达到1:3比例及以上的岗位进入考试环节,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有关要求调整为1:2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10:00-12:00,地点:新疆财经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招聘岗位主要测试岗位工作相关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分数以及是否入闱下一环节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10:00开始,地点:新疆财经大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环节人选。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招聘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及其他相关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六)试工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试工人选。试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试工人员接到通知后到校试工,无故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试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试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
新疆财经大学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组织试工合格人员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财经大学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考察
新疆财经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核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在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各环节,因取消资格或个人放弃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公示
新疆财经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已通过试工、体检、考察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在1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7842205。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号码畅通有效,并及时关注新疆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和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新疆财经大学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