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座落于“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的济宁市,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目前为山东省唯一的集寄生虫病与消化系统疾病防治、科研、临床医疗、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省属专业机构;分别于1958年、1983年、1988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消灭黑热病、丝虫病和疟疾,取得全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三连冠”;是世界卫生组织媒介传播疾病和食源性寄生虫病合作中心、山东囊虫病治疗中心,出版发行《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设有省属消化病与寄生虫病治疗专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消化病医院,是山东省消化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医院收治患者已覆盖20余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韩国、印度等国家。
单位拥有在职职工21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泰山学者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73人,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培养资格的单位,拥有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先后承担并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课题450余项,荣获各级科技成果奖11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5项;全国科学大会奖2项;主编及参编寄生虫病专著6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1100余篇。单位先后有16人被推选为国家、省、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人被评选为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先进集体”、“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全省卫生先进集体”、“全省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各级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和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网站(https://www.sdipd.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3420766910@qq.com,每份材料均以“姓名+文档内容”命名,邮件主题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如:王某-科研。
报名时间:全年有效。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考察。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和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7-2353256
监督举报电话:0537-2353255
单位地址:山东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办公楼五楼组织人事科520室(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楼中路11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fo/1026/36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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