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 合
(一)国民经济。初步核算,2021年,全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879.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463.0亿元,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3975.3亿元,增长5.0%;第三产业增加值7440.9亿元,增长6.3%。三次产业结构为23.3:26.7:50.0。
(二)物价水平。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比上年上涨0.6%。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8%。从商品类别看:食品烟酒下降0.5%,衣着上涨0.8%,居住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2%,交通和通信上涨4.0%,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0.5%,医疗保健上涨1.1%,其他用品和服务下降0.6%。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12.3%,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7.4%,生活资料价格下降1.1%。全省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0.5%。
(三)就业情况。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8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39.5%;失业人员再就业26.7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57.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04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80.7%。全省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8.54万人,同比减少2.48万人,下降8.01%;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18%,同比减少0.19个百分点。
二、农业
(一)农林牧渔业。2021年,全省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460.0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种植业产值4099.5亿元,增长5.8%;林业产值208.0亿元,增长9.6%;畜牧业产值1833.1亿元,增长9.5%;渔业产值135.9亿元,增长6.8%;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83.4亿元,增长5.7%。全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48.47平方公里。农业机械总动力6888.35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7%。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98.0%。
(二)粮食产量。全省粮食产量7867.7万吨。其中,水稻、玉米和大豆分别为2913.7万吨、4149.2万吨和718.8万吨。全省粮食播种面积1455.1万公顷,其中,水稻、玉米和大豆分别为386.7万公顷、652.4万公顷和388.8万公顷。
(三)畜牧业生产。全省生猪存栏和出栏量分别为1416.3万头和2228.1万头,分别比上年增长3.3%和24.5%;牛和羊出栏量分别为299.7万头和880.3万只,分别增长3.6%和11.6%。猪肉产量184.8万吨,增长28.4%;牛肉产量50.7万吨,增长4.9%;羊肉产量15.0万吨,增长11.8%;禽肉产量48.8万吨,增长5.2%。蛋类产量109.9万吨,下降6.4%;生牛奶产量500.3万吨,增长0.02%。
(四)绿色食品。全省绿色食品种植面积(含有机食品)8816.8万亩,比上年增长3.6%。绿色食品产品产量1741.2万吨,增长2.5%。绿色食品企业1158个,增长5.0%;绿色食品产品3047个,增长3.8%。绿色食品产业牵动农户93.1万户。
(五)经济作物。全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51.4万公顷,比上年增长8.9%。其中,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15.7万公顷,增长3.3%;油料播种面积4.1万公顷,下降1.8%;瓜果类播种面积3.8万公顷,下降3.9%;中草药材播种面积16.3万公顷,增长38.6%。蔬菜及食用菌产量725.4万吨,增长7.6%;油料产量13.6万吨,增长10.1%;瓜果类产量140.1万吨,增长5.6%。
三、工业
(一)工业生产。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07个,比上年增长9.0%。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3%。从重点行业看,装备工业增长13.3%,石化工业增长9.8%,能源工业增长6.3%,食品工业增长6.1%。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7%,汽车制造业增长23.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11.8%,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6.9%。从产品产量看,在重点监测的工业产品中,增长较快的有:金属轧制设备8.4万吨,增长2.6倍;新能源汽车6149辆,增长90.3%;金属切削机床1051台,增长62.9%;钼精矿折合量(折纯钼45%)3.5万吨,增长62.6%;平板玻璃577.3万重量箱,增长44.6%;化学药品原药18927.8万吨,增长44.0%;集成电路36605万块,增长38.3%;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71.9万吨,增长30.6%。
(二)工业效益。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12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7.3%;营业成本9336.7亿元,增长13.8%;利润总额515.2亿元,增长95.0%;资产总计17732.9亿元,增长3.0%。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3.0元,比上年减少2.6元。
四、投资
(一)固定资产投资。2021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比上年增长6.4%。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增长5.6%、14.5%和2.2%。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和地方投资分别增长8.5%和5.9%。从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投资增长15.3%,民间投资下降5.4%,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增长53.0%。在牡佳铁路、哈尔滨轨道交通、老旧小区改造、5G基站建设等“两新一重”项目带动下,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0.3%。民生领域投资增长19.8%,其中,在各地疫情应急系统不断升级改造,向相关医院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医疗设备和其他硬件设施的带动下,卫生投资增长93.0%。
(二)建筑业。初步核算,全省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42.1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全省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共3071个,比上年增长6.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35.2亿元,增长7.5%。
(三)房地产开发。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936.0亿元,比上年下降4.8%。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212.0亿元,增长3.1%;民间投资702.3亿元,下降5.0%;外商及港澳台投资21.6亿元,下降43.2%。商品房销售面积1348.1万平方米,下降9.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204.5万平方米,下降10.8%。全省棚改开工任务5.09万套,实际开工5.09万套。
五、国内贸易
(一)消费市场。2021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42.9亿元,比上年增长8.8%。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853.8亿元,增长8.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89.1亿元,增长11.4%。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5004.5亿元,增长8.9%;餐饮收入额538.4亿元,增长8.2%。
(二)热销商品。2021年在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煤炭及制品类比上年增长2.2倍,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40.3%,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36.7%,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2.1%,书报杂志类增长29.2%,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增长25.4%。饮料类增长20.6%。
(三)网上零售。2021年全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484.3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7%,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六、对外经济
(一)对外贸易。2021年全省实现货物进出口总值1995.0亿元,比上年增长29.6%。其中,出口447.7亿元,增长24.4%;进口1547.3亿元,增长31.2%。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1659.6亿元,增长37.5%;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211.0亿元,增长14.5%;加工贸易进出口78.7亿元,下降5.5%。从企业性质看,国有企业进出口1171.5亿元,增长45.6%;民营企业进出口702.7亿元,增长16.9%;外资企业进出口113.2亿元,下降2.3%。
全省机电产品出口17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76.4亿元,增长45.1%。
(二)招商引资。2021年全省使用外资新设立企业126个,比上年增长11.5%;合同外资金额30.8亿美元,增长27.6%;实际使用外资6.0亿美元,增长10.8%,其中,第一产业942万美元,增长8.1倍;第二产业38355万美元,增长18.3%;第三产业20992万美元,下降4.2%。全省千万元及以上利用内资项目实际利用内资2011.7亿元,增长64.7%;新签千万元及以上利用内资项目1393个,比上年增长29.0%。
七、财政和金融
(一)财政收支。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税收收入870.2亿元,增长7.2%。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307.1亿元,增长9.6%;企业所得税109.0亿元,增长10.8%;个人所得税32.9亿元,增长7.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4.5亿元,下降6.3%。其中,教育支出571.0亿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43.5亿元,增长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8亿元,增长3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8亿元,增长10.0%。
(二)金融市场。2021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4319.9亿元,比年初增加2709.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24132.2亿元,增加2838.0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4666.2亿元,增加85.9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4409.5亿元,比年初增加1823.6亿元。其中,住户贷款6927.2亿元,增加447.7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17073.5亿元,增加1324.6亿元。
(三)证券市场。2021年,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38家,其中,沪市26家,深市12家。按照企业类型划分,国有控股16家,民营控股18家,外资控股1家,其他控股3家。上市公司总股本572.27亿股,总市值3639.77亿元。年内累计实现境内股权融资33.63亿元;6家公司债券发行人通过沪深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筹资92.2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58家,挂牌公司累计股票筹资1.22亿元,年内我省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25.83亿元。截至年末,全省有证券公司1家,证券分支机构184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1家;期货公司2家,期货分支机构15家。
(四)保险收入和赔付。2021年,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995.5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财产险收入198.5亿元,下降4.4%;人身险收入797.0亿元,增长3.8%。人身险中,寿险收入549.0亿元,增长5.3%;健康险收入230.8亿元,增长1.0%;人身意外伤害险收入17.1亿元,下降4.7%。全省原保险赔付支出339.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财产险赔付137.1亿元,增长3.6%;人身险赔付202.2亿元,增长15.4%。人身险中,寿险赔付83.6亿元,下降19.0%;健康险赔付115.1亿元,增长67.6%;人身意外伤害险赔付3.5亿元,增长2.2%。
一、行政区划
目前,我省共辖12个地级市、1个地区行署;有67个县(市),其中县级市21个;有891个乡镇,其中乡345个、镇546个;有314个街道办事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
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香坊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依兰县、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尚志市、五常市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龙江县、依安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山县、克东县、拜泉县、讷河市
牡丹江市:东安区、阳明区、爱民区、西安区、林口县、绥芬河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市
佳木斯市: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郊区、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富锦市
大庆市: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大同区、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鸡西市: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城子河区、麻山区、鸡东县、虎林市、密山市
双鸭山市: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
伊春市: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汤旺县、丰林县、大箐山县、南岔县、嘉荫县、铁力市
七台河市:新兴区、桃山区、茄子河区、勃利县
鹤岗市: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兴安区、东山区、兴山区、萝北县、绥滨县
黑河市:爱辉区、嫩江市、逊克县、孙吴县、北安市、五大连池市
绥化市:北林区、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庆安县、明水县、绥棱县、安达市、肇东市、海伦市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市
二、民族分布
黑龙江省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边疆省份,全省共有53个少数民族,人口近2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5.26%。其中世居本省的有满、朝鲜、蒙古、回、达斡尔、锡伯、赫哲、鄂伦春、鄂温克和柯尔克孜等10个少数民族。10个世居少数民族中,满、朝鲜、蒙古、回4个民族人口超过10万,达斡尔族人口4.3万,其余5个民族人口不足万人。赫哲族有3910人,黑龙江省独有民族,鄂伦春族3871人,占全国鄂伦春族人口的52%。满族、回族普遍使用汉语文;朝鲜族、蒙古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大多数人通用汉语文;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族有本民族语言,没有文字,普遍使用汉语文;其他43个少数民族大部分是在黑龙江开发和建设中,从外地调入、分配、转业、移居而来的,大多通用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人口按城乡比例划分,人口居住在城市和县镇的占27.3%;居住在农村的占72.7%。按民族地区和散居比例划分,居住在自治地方、民族区、民族乡镇的占39.9%,散居人口占60.1%。黑龙江省建有1个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个民族区(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69个民族乡镇,其中,满族乡(镇)24个、朝鲜族乡(镇)19个、蒙古族乡(镇)6个、达斡尔族乡3个、鄂伦春族乡5个、鄂温克族乡1个、赫哲族乡3个、联合民族乡(镇)8个。全省还认定少数民族聚居村680个。2005年,民族工作为富民、强省、兴边、睦邻,构建和谐龙江做出了积极贡献。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民族地区初步建立了多元经济结构,种植业、畜牧业已成为民族地区的基础产业。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占有耕地3973万公顷,人均0.37公顷,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中央免收农业税政策,极大地调动了民族地区种粮积极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2005年末,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69个民族乡(镇)生产总值分别为23.5亿元和110亿元,比2000年分别增长135%和34%。自治县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1.34亿元,是2000年的4.4倍。680个民族村人均收入3297元,高于全省农村人均收入76元,是2000年的1.38倍。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教育。鄂伦春族、赫哲族等少数民族的中小学大部分进入规范化学校行列,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完成了“普九”任务。普通高校对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政策的深入落实,使一大批少数民族学生进入了高校学习。少数民族医疗卫生条件有较大改善,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民族语文、出版、新闻、广播事业不断发展。
三、人口
常住人口。据2021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显示,全省人口出生率为3.59‰,死亡率为8.7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1‰。2021年末常住总人口3125.0万人,比上年减少4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2.8万人,乡村人口1072.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9.8%,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6.8%。
四、区域自治
根据党的民族政策,黑龙江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1个自治县和一个民族区,即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另有69个民族乡(镇)。
一、国际交流
黑龙江省是中俄边境大省,地处东北亚中心腹地,在国家对外开放、特别是沿边开发开放中地位重要。近年来,黑龙江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积极扩大对外友好交流与互利合作,构建以对俄罗斯和东北亚合作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同江界河铁路大桥、黑河界河公路大桥、东宁界河大桥、黑河跨江索道、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等与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20年末,中俄原油管道二期投入运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开始输气。建设“东出西连、南北贯通”的国际大通道,哈欧、哈俄班列和“哈绥俄亚”陆海联运常态化开通运营。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加快建设,新开通国际航线25条。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贸、装备制造、物流、跨境电商、体育、医疗、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
打造对俄开放合作高地。扩大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中俄执政党对话机制,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地方合作理事会,与俄毗邻地区省州领导定期会晤机制等平台,加强与俄在政府间往来、经贸、农业、教育、旅游、科技等领域合作,建立了立体化、多层次交往体系。举办庆祝中俄建交70周年,中俄媒体交流年、地方合作交流年、科技创新年,以及庆祝《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等系列活动。推动对俄合作地域由远东向中部和欧洲部分延伸,与俄多个州区创新互办“地区日”活动,举办中俄文化大集、中俄界江冰球友谊赛等品牌活动。俄罗斯驻哈尔滨总领事馆正式设立。联合广东省开展对俄合作,探索“两国三地”合作新模式。选派中国政府抗疫医疗专家组赴俄开展医学交流,为抗击疫情国际合作贡献龙江力量。
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拓展国际朋友圈,截至2020年末,共与30多个国家建立95对国际友好城市关系。巩固与东北亚国家交流合作,举办中日经济合作会议、在华投资韩资企业龙江行、中韩缘论坛等系列交流活动,加强与日韩在经贸、文化旅游、养老产业、农业和食品加工业等领域合作。深挖与欧美发达国家合作潜能,扩大与德国、瑞士、奥地利、英国、意大利、瑞典、荷兰等欧洲国家在经贸、工业、农牧、科技、环保、文化旅游和冬季体育等领域合作,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省州长联合会”。加强与美国、加拿大友城联络交往,开辟了与大洋洲、南亚、东南亚、中亚、南美洲有关国家合作渠道。
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高标准举办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乳业大会、绿博会暨大米节、国际奶业大会等重大国际展会,展会框架下举办中俄中小企业实业论坛、中韩财经界对话会、哈尔滨国际金融合作圆桌会议、中俄未来经济合作研讨会、中国黑龙江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大会等,搭建了对外合作有力平台。在外交部蓝厅成功举办黑龙江全球推介活动,提升了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与福特、雀巢、百威等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哈电、哈飞、北大荒、龙建路桥等大型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
二、口岸建设
黑龙江省口岸概况
2021年,我省现有国家一类口岸27个,其中水运口岸13个【漠河、黑河、逊克、嘉荫、萝北、同江、抚远、饶河、孙吴(因俄方重建未运行)、呼玛(因俄方重建未运行)、哈尔滨(受航道影响未运行)、佳木斯(受航道影响未运行)、富锦(受航道影响未运行)】,空运口岸4个【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公路口岸6个【东宁、绥芬河、密山、虎林(因俄方重建未运行)、黑瞎子岛客运(新增拟建)、黑河(新增在建)】,铁路口岸3个【绥芬河、同江(新增在建)、哈尔滨内陆港】,步行口岸1个【黑河(新增在建)】。
我省现有的27个国家一类口岸中包含19个中俄边境口岸:10个水运边境口岸【漠河、黑河、逊克、嘉荫、萝北、同江、抚远、饶河、孙吴(因俄方重建未运行)、呼玛(因俄方重建未运行)】,6个公路边境口岸【东宁、绥芬河、密山、虎林(因俄方重建未运行)、黑瞎子岛客运(新增拟建)、黑河(新增在建)】,2个铁路边境口岸【绥芬河、同江(新增在建)】,1个步行边境口岸【黑河(新增在建)】。
全省现有17个口岸开放运行,其余10个口岸因重建、在建、拟建、航道等原因未运行(5个水运口岸、3个公路口岸、1个铁路口岸、1个步行口岸)。
全省运行口岸简介
1.漠河水运口岸
1989年国函〔1989〕25号“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六个对苏边贸口岸的批复”批准设立的国家一类开放口岸。1993年9月1日口岸正式开通过货。1994年2月16日外交部以外交函〔1994〕123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关于中俄边境口岸协定的通知”确认漠河—加林达口岸为国际客货运输口岸,并具体规定该口岸明水期进行船舶运输,封冻期进行汽车运输。1997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漠河口岸对俄罗斯开展国际旅客运输业务,并允许第三国人员通行。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2万人次/10万吨。口岸目前因俄方重建未运行,仅限中俄原油管线人员和设备通关。
2.黑河水运口岸
198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恢复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83年3月经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边境地方贸易口岸,1986年9月经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补充换文确认为国家贸易口岸。1990年3月经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国际客货运输口岸,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再次确认为国际客货运输口岸。200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口岸签证工作。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300万人次/200万吨。
3.逊克水运口岸
1989年1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一类口岸。1992年国务院批准逊克口岸开通边境旅游,交通部批准为江海联运国际航运口岸。2013年开通了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100万吨。
4.嘉荫水运口岸
1989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一类口岸。1993年5月1日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对外开放。1994年俄帕什科沃口岸正式开关。2012年6月俄方口岸因重建关闭。2020年10月经与俄方沟通,国家口岸办批准嘉荫水运口岸可与逊克口岸对面的俄罗斯波亚尔科沃口岸通航开展货物运输。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20万人次/100万吨。
5.萝北水运口岸
1989年4月8日国务院国函〔1989〕25号批准为国际客货水运口岸。1993年5月正式开通。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10万人次/45万吨。
6.同江水运口岸
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为国家一类口岸。包括东部作业区和西部作业区,简称东、西两港。西港以货物运输为主,年货运设计为400万吨,始终保持正常运行状态。东港获批开放,正推进开放验收工作。东港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60万吨。东港于1988年经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国口字[1988]29号文件批准开通运营。2018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同江港口岸扩大开放东部作业区》(国函〔2018〕168号)批复,同意同江港口岸扩大开放东部作业区。为尽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正式作业区,现正按照《口岸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署岸发〔2017〕226号)的有关规定,完善口岸软硬件设施设备。东西港合计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460万吨。
7.抚远水运口岸
1992年5月8日国务院批准为国际客货运输一类口岸。1993年8月8日正式开关。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120万吨。
8.饶河水运口岸
198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3年9月正式开通使用。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确认为双边客货运输口岸。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200万吨。
9.哈尔滨空运口岸
1987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89年9月22日正式对外开放使用。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225万人次/17万吨。
10.齐齐哈尔空运口岸
1993年6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的一类空运口岸。2010年1月通过国家验收。口岸客运设计能力为70万人次。
11.牡丹江空运口岸
199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8年12月正式对外开通使用。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200万吨。
12.佳木斯空运口岸
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2009年末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口岸客运设计能力为30万人次。
13.密山公路口岸
198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2年10月经中俄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双边公路客货运输口岸。1993年5月正式开通使用。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再次确认为双边客货运输口岸。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万人次/50万吨。
14.绥芬河公路口岸
1988年12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汽车临时过货运输。1990年3月经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汽车运输口岸。1993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再次换文确认为汽车过往口岸,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确认为国际公路客货运输口岸。200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作为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开放。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口岸签证工作。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600万人次/550万吨。
15.东宁公路口岸
198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0年3月经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双边公路汽车运输口岸。1992年1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换文确认开展旅客运输,陆续开通了至俄邻近城市的旅游业务。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再次确认为双边客货公路运输口岸。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150万人次/100万吨。
16.绥芬河铁路口岸
1899年6月建成于。1900年绥芬河至俄乌苏里斯克区间开始通车。1903年7月绥芬河至满洲里全线通车,距今已有百年多历史。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确认为国际铁路客货运输口岸。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口岸签证工作。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100万人次/3300万吨。
17.哈尔滨铁路口岸
1996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一个作为内陆铁路货运口岸的试点对外开放,办理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2016年哈尔滨市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铁路货运口岸迁入哈尔滨国际集装箱中心站。2018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铁路货运口岸迁址的批复》(黑政函〔2018〕1号)中:同意哈尔滨铁路货运口岸迁址至哈尔滨国际集装箱中心站(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明街1号)。口岸货运设计能力为100万人次/600万
一、交通邮电
(一)交通运输。
2021年,全省主要运输方式共完成货运量6.2亿吨,比上年增长11.2%。其中,铁路12512.2万吨,下降0.7%;公路42086.0万吨,增长18.5%;水运518.6万吨,下降3.5%;民航11.1万吨,下降4.0%;管道7189.3万吨,下降2.3%。完成货物周转量2076.0亿吨公里,增长8.2%。其中,铁路882.8亿吨公里,增长5.1%;公路815.8亿吨公里,增长17.5%;水运46.2亿吨公里,下降9.5%;民航2.5亿吨公里,下降0.9%;管道328.6亿吨公里,下降0.7%。全省主要运输方式共完成客运量15184.1万人次,增长8.9%。其中,铁路4867.3万人次,增长6.0%;公路8477.0万人次,增长11.4%;水运135.4万人次,增长37.2%;民航1704.4万人次,增长3.6%。完成旅客周转量508.0亿人公里,增长5.8%。其中,铁路133.5亿人公里,增长8.3%;公路56.6亿人公里,增长4.5%;水运1414.4万人公里,增长19.8%;民航317.7亿人公里,增长4.9%。年末公路线路里程16.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520公里。
民用车量。2021年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592.7万辆,比上年增长6.6%,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537.5万辆,增长7.0%。私人汽车中私人轿车314.7万辆,增长7.0%。
邮政电信。全省完成邮电业务总量379.1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其中,电信业务总量245.7亿元,增长23.2%;邮政业务总量133.4亿元,增长20.3%。快递业务量60491.0万件,增长32.9%;快递业务收入83.4亿元,增长18.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16.9万户,增长6.1%;移动电话用户3759.5万户,下降2.2%。移动电话普及率为118.0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013.5万户,增长14.4%;移动互联网用户3093.9万户,增长3.8%。
(二)旅游
旅游收入。2021年,全省共接待国内游客1.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4.2%,实现旅游收入1345.1亿元,下降18.2%。其中,接待省内游客1.4亿人次,比重为85.3%;接待省外游客0.2亿人次,比重为14.7%。
(三)科技教育
教育事业。2021年,全省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29所,招生3.8万人,在学研究生10.3万人,毕业生2.3万人。普通高校78所,招生25.1万人,在校生87.9万人,毕业生19.6万人。成人高校16所,招生5.8万人,在校生11.2万人,毕业生3.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95所,招生6.2万人,在校生17.7万人,毕业生4.6万人。普通高中366所,招生19.1万人,在校生57.4万人,毕业生17.4万人。普通初中1409所,招生24.2万人,在校生83.5万人,毕业生27.5万人。普通小学1380所,招生18.1万人,在校生117.3万人,毕业生24.5万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754人,在校生11181人。幼儿园5639个,在园幼儿48.9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0.4万人。
科学技术。全省共取得各类基础理论成果625项,应用技术成果1198项,软科学成果41项。全省授权专利38884件,比上年增长36.6%;其中发明专利6337件,增长37.8%。全省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6960项,比上年增长35.8%;合同成交金额352.9亿元,增长31.8%。
检验检测。全省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1491个,比上年增加59个;注册认证办事机构6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80个。全省有人值守地震台站数量12个,无人值守地震台站数量151个。
(四)文化体育
文化产业。2021年,全省共有文化部门直属艺术表演场馆25个,文化馆141个,公共图书馆103个,美术馆11个,有备案类的博物馆217个。全省共有广播电台10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9%。全省共有电视台10座,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9%。有线电视用户559.4万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553.4万户,有线数字化程度约为98.9%。全省书报刊出版机构400个,从业人员7395人,共出版图书8575万册,期刊2411万册,报纸30760万份。
体育竞赛。全省运动员在全国竞技项目比赛中获得奖牌158枚,其中金牌51枚、银牌55枚、铜牌52枚;在世界比赛中获得奖牌144枚,其中金牌61枚、银牌46枚、铜牌37枚。
(五)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2021年,全省共有卫生机构20558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159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7个。卫生机构床位数26.1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4.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4.8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9.7万人,注册护士10.7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45个,卫生技术人员0.5万人。乡镇卫生院964个,床位2.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8万人。
(六)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2021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59元,比上年增长9.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46元,增长8.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89元,增长10.6%。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636元,增长21.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422元,增长19.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225元,增长23.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6%。
社会保障。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446.6万人,比上年增长2.5%,其中参保职工811.8万人,增长2.7%;离退休人员634.8万人,增长2.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21.1万人,下降0.2%,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84.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36.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29.5万人,增长1.0%;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96.0万人,下降0.4%;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44.4万人,增长0.4%。全省各类公办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5.6万张,收养人员3.9万人。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9.0万人,下降10.0%;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1.0万人,与上年持平。
(七)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2021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40人,比上年下降8.2%。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36,比上年下降15.5%;煤矿百万吨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84。
(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全省共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90家。其中,省级播出机构1家: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开办广播频率9个,电视频道8个。市级播出机构23家,其中,广播电视台3家,电台10家,电视台10家,开办广播频率36个,电视频道32个。县级播出机构66个。网络视听节目持证机构3家,备案机构10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136家。广播电视发射台站228座。全省有线电视传输网络总里程达6.4万公里,有线电视用户总数405万户。截止2018年底,全省广播电视行业实现总收入59.78亿元,实际创收38.04亿元。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从业人员27518人。
No.1 哈尔滨冰雪大世界
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创始于1999年,历经21年发展积淀,集冰雪艺术、冰雪文化、冰雪演艺、冰雪建筑、冰雪活动、冰雪体育于一体,每年接待世界各地游客超100万人次,总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是世界最大的冰雪乐园,是享誉国内外的最佳冬季旅游目的地。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3月初,冰雪大世界为世人展现冰与雪的极致浪漫:晶莹剔透的冰雪艺术雕塑、洁白如玉的雪雕作品、幻彩炫目的灯光特效、流光溢彩的视觉盛宴,惊险刺激、场面宏大的冰上魔术、冰上杂技、冰上芭蕾,欧洲风情炫彩的冰秀演出,丰富多彩的冰雪运动在这里轮番登场。
No.2 虎头旅游景区
虎头旅游景区的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非常丰富,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国防教育基地,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核心地区。经过近几年的提升与发展,景区知名度、美誉度逐年提升,2019年评为国家5A级景区。所在虎头镇先后被命名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百佳避暑小镇、国家级生态乡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虎头旅游区旅游资源丰富而独特,具备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冰雪旅游的突出优势。虎头旅游区有三大景区,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终结地纪念园景区、虎头要塞景区、滨江旅游景区。其中侵华日军虎头地下军事要塞遗址是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全区域内还有上海基尼斯纪录的“天下第一虎”、“乌苏里江第一塔”、“东方第一关帝庙”等特色景点。
No.3 北极村景区
北极村景区是国家AAAAA级景区,隶属漠河市北极镇,距离漠河市77公里,雄居祖国的最北端,位于黑龙江上游南岸、大兴安岭山脉北麓,与俄罗斯隔黑龙江相望。地理坐标为:东经122°21′05″至122°21′30″,北纬53°27′00″至53°33′30″,素有“金鸡之冠”、“神州北极”和“不夜城”之美誉,是全国唯一观赏北极光和极昼极夜的最佳观测点。
1、A类(顶尖人才)无年龄限制,
2、B类(杰出人才)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3、C类(领军人才)
5、D类(高端人才)
6、E类(高级人才)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其中副高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一、认定范围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对象为全职在齐齐哈尔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纳税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企业的工作人员,且符合《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办法》和《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有认定需求的人才。
二、认定方式
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选择认定层次,填写《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
三、认定条件
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A类(顶尖人才)无年龄限制,B类(杰出人才)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C类(领军人才)、D类(高端人才)、E类(高级人才)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其中副高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齐齐哈尔市特别急需紧缺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本办法所指的各项成果、奖项或荣誉须是申报人近五年来取得的,齐齐哈尔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的可不受取得年限限制。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选择认定层次,填写《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
(二)审核和认定。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报表》中作出推荐意见,连同相关材料报送给行业主管部门(中省直单位报给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后作出推荐意见,统一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备案;
(三)公示和发证。认定的人选通过齐齐哈尔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相应层次的《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五、认定管理
建立高层次人才数据库。申报人员经认定后,纳入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高层次人才称号:
(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二)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三)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四)违反有关规定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的。
实行工作问责制。对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或知悉第十一条所列情况一个月内不报的,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和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类人才提交的相关资料,特别是对全职引进人才的时间、职称、荣誉等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核准,对把关不严的相关经办人、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一)安居保障
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分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地)设立人才住房经营机构,市场化开展人才住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综合服务。加大人才保障住房、人才公寓建设力度,合理降低人才购房、租房成本。
省内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级工及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免租金入住。试点C类及以上人才连续租住8年后,D、E类人才连续租住12年后,可享有租用住房产权。
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各地实际适当上浮贷款额度,放宽余额比例限制。
(二)子女入学保障
支持各市(地)依据实际需求建设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联合创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附属学校,多措并举满足人才子女就学需要。其中,A类人才子女、第三代子女及B类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入学,省财政按每名高层次人才子女不高于5万元标准给予接收学校就学补贴;C、D、E类人才子女由所在县(市、区)就近从优安排入学。
(三)就医保障
E类及以上人才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由定点三甲医院提供预约体检和住院绿色通道等医疗保健服务。B类及以上人才服务范围可扩大到其第三代子女,对其本人提供专属服务。E类及以上人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四)交通出行保障
C类及以上人才本人及2名随行人员在省内机场、火车站享受贵宾服务,D、E类人才出行享受快捷通道服务。E类及以上人才本人可携2名亲属免门票游览省内重点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