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1]
根据国家统一初步核算,2021年全省生产总值为735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209亿元,31189亿元和4011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2%、10.2%和7.6%,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7%、6.5%和5.9%。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同比分别增长19.5%、13.4%和10.6%,两年平均分别增长6.2%、6.8%和6.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1303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7520美元),比上年增长7.1%。经最终核实,2020年,全省生产总值为6468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6%,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3.3∶40.8∶55.9。
图1 2011-2021年全省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
图2 2021年各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1.3%。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6.3%,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7.9%,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7%;34个调查大类行业产品价格"23升3平8降",上涨面为67.6%。购进价格上涨14.5%,九大类原材料购进价格全面上涨。
图3 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月度涨跌幅度(%)
年末就业人员预计3900万人,比上年增长1.1%,占常住人口的59.6%,比重与上年持平。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2.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实现低于5.5%左右的宏观调控目标。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为82.5%,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中,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8.3%,按可比价格计算占30.4%,占比降低1.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9.71元,比上年下降0.83元。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交通投资分别增长20.5%、12.0%和2.4%,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3.9%。
数字经济引领增长。全年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三新”经济增加值预计占GDP的27.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834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0.0%,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7.1个百分点,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9个百分点。装备、高技术、战略性新兴、人工智能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7.6%、17.1%、17.0%、16.8%和14.0%,分别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2.7、5.5、0.7和8.7个百分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7%、20.4%、14.4%和13.7%。
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2]预计为19.0万元/人;规模以上工业劳动生产率28.5万元/人,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提高8.6%。财政总收入14517亿元,比上年增长16.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63亿元,增长14.0%。其中,税收收入7172亿元,增长14.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17亿元,增长9.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6789亿元,增长21.0%,其中,高新技术、高技术、战略性新兴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利润总额分别增长20.8%、21.3%、23.0%和21.0%;营业收入利润率6.93%,为近年来较高水平。
服务业持续恢复。全年服务业增加值40118亿元,突破4万亿大关,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6%。规模以上服务业[3]企业营业收入26929亿元,增长22.8%。10个服务业行业门类营业收入比上年均实现增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40.3%、23.9%和18.3%,居前三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户均营业收入2.2亿元,比上年提高0.4亿元。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合计304家,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的2.5%,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服务业的63.4%。
民营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预计为67%。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3%,增速高出规模以上工业0.4个百分点,增加值占比为69.5%,比重提高0.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7.2%,增速高出规模以上服务业4.4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8.8%。民营企业货物出口2.46万亿元,增长19.0%,进口6814亿元,增长37.2%,分别占全省总额的81.6%和60.3%。在册市场主体868万户,比上年增加65.2万户,新设民营企业53.1万户,增长11.4%,占新设企业数的94.2%,私营企业29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5%。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占全省税收收入的73.4%。
二、农业和农村
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07千公顷,比上年增长1.3%,总产量621万吨,增长2.5%;油菜籽播种面积120千公顷,增长5.6%;蔬菜664千公顷,增长0.7%;中药材47千公顷,下降6.2%;瓜果类88千公顷,下降9.2%。猪牛羊禽肉总产量103万吨,增长15.2%;猪肉产量65万吨,增长20.2%;禽蛋产量31万吨,下降6.7%;牛奶产量19万吨,增长1.2%。水产品总产量626万吨,增长1.7%,其中,海水产品产量484万吨,增长1.5%;淡水产品产量142万吨,增长2.5%。年末生猪存栏640万头,增长2.0%,存栏总量为2017年末的118%;其中能繁母猪存栏69万头,增长19.4%。全年生猪出栏774万头,增长16.3%。
农业现代化效果显现。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累计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79个、建成验收特色农业强镇109个,严格保护好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双强”行动强势开局,组建农业农村“三农九方”科技联盟,发布农业主导品种122个、主推技术113项,良种覆盖率98%、比全国平均高3个百分点。实施农业机械“尖兵”“领雁”、首台套等攻关项目35个。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强化“三品一标”建设,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6个,累计154个;新认定绿色食品674个,有效期内绿色食品2444个;新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10个,累计30个;新建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10个,累计35个。统筹推进百条十亿级农业全产业链创建、十万农创客培育和乡村产业“一县一平台”建设,认定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14个。
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96%,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1.9万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11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10个、特色精品村315个;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5512个。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机制,累计建成善治(示范)村6036个。统筹推进路、水、电、网、气、能等基础设施城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具备条件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通达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比例超85%;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超95%,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超92%,基本实现城乡同质饮水;行政村4G和光纤全覆盖,重点乡镇5G全覆盖。
农民农村共富有效提升。实施农民扩中提低行动计划,推进强村惠民,98.8%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标准化学校达标率98.6%,规范化村级卫生室比例78.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乡镇全覆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覆盖、实践所站覆盖率80%。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构建新型帮共体,实现26个山区县、239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所有低收入农户帮扶全覆盖;健全低收入农户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全省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8%,高出全省农民收入增速4.4个百分点。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9.8万人次,线上课程学习315.5万人次。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248亿元,迈上2万亿元新台阶,比上年增长12.9%,两年平均增长9.1%。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比上年增长10.0%,私营企业增长13.1%;外商投资企业增长14.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0.7%。17个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1%。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91191亿元,增长22.8%,其中,出口交货值15273亿元,增长24.5%。38个工业行业大类中,35个行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增长面为92.1%,19个行业两位数增长。其中,金属制品(25.6%)、计算机通信电子(22.7%)、通用设备(19.0%)、电气机械(17.2%)、专用设备(14.2%)和汽车(10.0%)等6个行业合计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比上年增长30.5%,新产品产值率首次突破40%,为40.8%,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422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7%。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8%,两年平均增长8.1%。三次产业投资稳步推进。第一、二、三产业投资比上年分别增长2.7%、17.8%和9.0%,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5.8%、12.1%和6.9%。三大领域投资稳定增长。制造业投资增长19.8%,拉动投资增长3.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1.3%。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0%,拉动投资增长0.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3.7%。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8.9%,拉动全部投资增长5.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7%。其中,民间项目投资增长11.6%。
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8.5%,拉动投资增长3.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7.7%。其中,住宅投资8802亿元,增长8.8%;办公楼投资457亿元,下降4.7%;商业营业用房投资890亿元,增长11.0%。商品房销售面积9991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5%,两年平均增长3.2%。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15.2%。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211亿元,比上年增长9.7%,两年平均增长3.4%。按经营地统计,城镇、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分别增长9.6%和10.1%,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2%和4.0%。按消费类型统计,餐饮收入增长15.5%,商品零售增长9.0%,两年平均分别增长2.8%和3.4%。
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中,饮料、烟酒、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零售额增速平稳,比上年分别增长20.4%、17.3%、18.3%和20.2%。消费结构持续提升,升级类商品[4]零售额增长13.4%,保持较快增速。其中可穿戴智能设备、照相器材、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2.4%、41.9%、27.2%、22.6%和19.5%。线上消费持续增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5.9%,高于限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零售额增速12.0个百分点,拉动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增长5.9个百分点,占限上零售额的25.2%,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
全省各类商品市场3255家,全年实现成交总额23271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年成交额超10亿元的有243家、超百亿元的有38家、超千亿元的有2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21年中国商品市场综合百强榜单”和“中国商品市场十大数字化领跑者榜单”,我省分别获33席和6席,继续领跑全国。
六、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41429亿元,其中,出口30121亿元,进口1130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4%、19.7%和30.3%,分别占全国的10.6%、13.9%和6.5%,年度进出口规模首次居全国第三。对主要市场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其中,对欧盟、美国、东盟进出口分别增长22.3%、20.4%和22.2%;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42万亿元,增长22.9%;对RCEP国家进出口1.04万亿元,增长18.5%。出口商品结构持续优化,机电高新产品出口比重稳步提升。机电高新产品合计(剔除交叉部分)出口1.45万亿元,增长22.5%,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8.2%,比重比上年提升1.1个百分点。中欧(义新欧)班列开行1904列。高质量推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0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6%,新增注册企业42629家,增长54.5%,实际使用外资25.3亿美元,增长73.1%。
全年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3547个,合同外资3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8%,实际使用外资183亿美元,增长16.2%。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45亿美元,下降10.2%。第三产业外商投资项目3095个,占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总数的87.3%,合同外资282亿美元,增长11.8%,占合同外资总额的73.3%,实际使用外资131亿美元,增长27.1%,占实际外资总额的71.7%。
全年经备案核准的境外企业和机构673家,比上年增加42家。境外直接投资备案额573亿元,下降20.4%。国外经济合作完成营业额510亿元,增长18.7%。其中,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05亿元,增长17.7%;新签合同额287亿元,增长12.4%;共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8741人次,外派劳务人员实际收入4亿元。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25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年末全省公路总里程12.39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184公里,实现陆域县县通高速。共有民航机场7个,全年旅客吞吐量5183万人,其中发送量2659万人。铁路、公路和水运货物周转量12936亿吨公里,比上年提高5.0%;旅客周转量714亿人公里,增长5.9%。全省港口[5]货物吞吐量19.3亿吨,增长4.0%,其中,沿海港口14.9亿吨,增长5.4%。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2.2亿吨,连续13年居全球第一,集装箱吞吐量3108万标箱,连续4年全球第三,继上海港、新加坡港之后,跻身“3000万俱乐部”港口。
年末全省小型载客汽车保有量1726万辆,其中私家车(个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保有量1593万辆。
邮电业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全年邮政业务总量[6]2232亿元,稳居全国第二,比上年增长28.0%。活跃的电子商务交易促进快递需求大幅增长,快递业务量228亿件,仅次于广东省(295亿件),比上年增长26.9%,占全国比重21.0%。全年电信业务总量[7]1088亿元,居全国第三,增长27.3%。移动电话用户8860万户,普及率达137.2部/百人,居全国第三。5G基站总数[8]达到11.3万个,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达17.6个,居全国第四,仅次于北京、上海、天津。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117万户,普及率达48.3%,居全国第一。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7081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2%,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长12.0%。住户本外币存款余额67487亿元,增长9.6%。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65756亿元,增长15.4%,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5.4%。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243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84亿元。
年末境内上市公司606家,累计融资16063亿元。其中,主板434家,占全国主板总数的13.8%,位居全国第二;创业板137家,占全国创业板总数的12.6%,位居全国第三;科创板32家,占全国科创板总数的8.5%,位居全国第五;北交所3家,占全国北交所上市公司总数的3.7%,位居全国第七。新三板挂牌企业612家,占全国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的8.8%,位居全国第四。
全年保险业保费收入2860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21亿元,下降0.5%;人身险保费收入1939亿元,增长4.5%。各类赔款及给付1030亿元,增长14.9%。其中,财产险赔付619亿元,人身险赔付410亿元。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体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7541元、68487元和3524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8%、9.2%和10.4%,两年平均增长7.4%、6.7%和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7.6%和8.9%,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4%、4.8%和6.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94,比上年缩小0.02。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9]为51746元,增长12.2%。
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668元,比上年增长17.2%,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5.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2193元,增长16.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415元,增长17.9%,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14.9%和16.3%。
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3.3辆;计算机62.5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58.3台;移动电话253.6部,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222.0部;彩色电视机175.0台、电冰箱111.7台、洗衣机97.8台、空调217.9台、热水器106.7台。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42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65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793.5万人、2741.6万人和181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80元/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提高105元。
年末在册低保对象59.3万人(不含五保),其中,城镇6.0万人,农村53.3万人。全年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70.7亿元,比上年减少4.5%;城乡低保同标,平均每人每月941元。
全年发行各类福利彩票116.3亿元,比上年减少1.3亿元,筹集公益金35.9亿元。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省共有幼儿园7890所,在园幼儿200.9万人,比上年增长1.1%。共有小学3257所,招生67.0万人;在校生383.4万人,增长2.9%,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99%。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10.4平方米;生均图书34.1册;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终端20.8台;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的学校比例为99.7%。共有初中1768所,招生56.7万人;在校生166.4万人,比去年增加2.7万人,初中入学率为99.97%。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3.1平方米;生均图书57.2册;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终端35台;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的学校比例为99.8%。全省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49所(不含技工学校),招生18.7万人,在校生57.2万人;普通高中631所,招生28.5万人,在校生83.7万人,毕业生25.2万人。
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09所(含独立学院)。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比例为1:3.9: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64.8%。全年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47505人,其中,博士生5014人,硕士生42491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5.2万人,比上年增加0.91万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99%。义务教育中小学专任教师36.4万人,增长2.6%。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专任教师3.8万人,生师比14.6: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7.8%。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和专业(技能)教师的比例分别为44.9%和86.4%。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为48.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92%。
全年全社会研究和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生产总值之比预计为2.9%,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科技支出579亿元,比上年增长22.5%。
全省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38家(含分中心)。新建省实验室2家、累计6家,新建省技术创新中心6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179家,累计有效高新技术企业28581家。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8922家,累计86597家。全年专利授权量46.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7万件,比上年增长13.8%。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6%。新增“浙江制造”标准627个,累计2606个。
十一、卫生和文化体育
年末全省卫生机构3.51万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1486个,卫生院105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659个,诊所(卫生室、医务室)13412个,村卫生室1121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3个,卫生监督所(中心)99个。卫生技术人员57.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5.1%,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3.2万人,注册护士25万人,分别增长6.8%和7.3%。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7.0万张,增长2.4%,其中,医院32.7万张,卫生院1.93万张。医院全年总诊疗2.99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5.2%。
全年诊疗服务平台预约请求量1338万人次,预约成功量904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28%和34%,日均预约成功量2.48万人次;新增注册用户961万人,增长109%,日均注册量为2.63万人;新接入医疗卫生机构201家,累计接入医疗卫生机构1693家。
年末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02个,文化馆101个,文化站1351个,博物馆406个,世界遗产4个,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覆盖率均达100%,乡镇文化站和行政村文化活动室覆盖率均达100%,公共图书馆虚拟网络基本全覆盖。广播人口覆盖率为99.8%,电视人口覆盖率为99.9%。全年制作完成影片119部,获得公映许可证影片45部,电影票房收入35.7亿元。图书出版社15家,公开发行报纸64种,出版期刊239种。
浙江运动员全年共获取全国一类比赛冠军45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10](不含学生)人数占总人口的29.6%,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4%以上。省级全民健身中心38个、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908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317个。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8个,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64个。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8个。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413所。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运动休闲示范区)11个、体育旅游示范基地2个。省级运动休闲基地28个、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31个。
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69.1亿元,比上年增长28.0%。
十二、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全年平均降水量为2003.1毫米(折合降水总量2099.3亿立方米)。全省水资源总量为1343.4亿立方米。
全年完成造林更新面积47.5万亩,其中迹地更新2.8万亩。建设战略储备林和美丽生态廊道59.2万亩,其中战略储备林42.2万亩,美丽生态廊道17.1万亩。根据2021年浙江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结果,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1.17%(含灌木林)。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429.0平方公里。
年末有新一代天气雷达站17个,气象卫星接收站15个,地面自动气象观测站4329个。全年霾平均日数25天,比上年减少8天。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0%;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4%~99.7%,平均为94.4%,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66个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4%~100%,平均为96.9%,提高0.5个百分点。
296个省控断面中,III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95.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98.6%,提高1.3个百分点。按达标水量和个数统计,11个设区城市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持平。148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9.3%,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22次,累计影响面积7084平方千米,其中有害赤潮4次,累计面积1714平方千米,均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与上年相比,全年赤潮发现次数增加10次,累计影响面积增加5556平方千米。
全年城市(县城)污水排放量40.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7%;污水处理量39.6亿立方米,增长3.4%;污水处理率97.3%;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用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99.6%。
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8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74个。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比上年增长6.3%,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8%。其中,千吨以上和重点监测用能企业能源消费量分别增长3.7%和3.1%,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6.7%和6.9%。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铁路交通、海上交通事故)1252起、死亡1010人,比前两年均值(可比口径)分别下降23.8%、22.3%,其中,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925起、死亡666人,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22.9%、23.9%。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地区生产总值(现价)与全部就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比率。
[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4]指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
[5]统计范围是全部港口。
[6]邮政业务总量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
[7]电信业务总量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
[8]5G基站总数为建设部门口径数据。
[9]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1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指每周参加3次及以上,每次锻炼时间30分钟以上、锻炼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
一、地理概况
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地跨北纬27°02′-31°11′,东经118°01′-123°10′。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江西、安徽相连,北与上海、江苏接壤。境内最大的河流钱塘江,因江流曲折,称之江,又称浙江,省以江名,简称“浙”。
浙江东西和南北的直线距离均为450公里左右,陆域面积10.55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面积较小的省份之一。全省陆域面积中,山地占74.6%,水面占5.1%,平坦地占20.3%,故有“七山一水两分田”。浙江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2878个,大于10平方公里的海岛有26个,是全国岛屿最多的省份。
浙江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形复杂。山脉自西南向东北呈大致平行的三支。西北支从浙赣交界的怀玉山伸展成天目山、千里岗山等;中支从浙闽交界的仙霞岭延伸成四明山、会稽山、天台山,入海成舟山群岛;东南支从浙闽交界的洞宫山延伸成大洋山、括苍山、雁荡山。丽水龙泉市境内海拔1929米的黄茅尖为浙江最高峰。水系主要有钱塘江、瓯江、灵江、苕溪、甬江、飞云江、鳌江、曹娥江八大水系和京杭大运河浙江段。钱塘江为浙江第一大江。湖泊主要有杭州西湖、绍兴东湖、嘉兴南湖、宁波东钱湖四大名湖,以及人工湖泊千岛湖等。地形大致可分为浙北平原、浙西中山丘陵、浙东丘陵、中部金衢盆地、浙南山地、东南沿海平原及滨海岛屿等六个地形区。
二、浙江气候
浙江地处亚热带中部,属季风性湿润气候,气温适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丰沛。年平均气温在15℃-18℃之间,年日照时数在1100-2200小时之间,年均降水量在1100-2000毫米之间。1月、7月分别为全年气温最低和最高的月份,5月、6月为集中降雨期。因受海洋和东南亚季风影响,浙江冬夏盛行风向有显著变化,降水有明显的季节变化,气候资源配置多样。同时受西风带和东风带天气系统的双重影响,气象灾害繁多,是我国受台风、暴雨、干旱、寒潮、大风、冰雹、冻害、龙卷风等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行政区划
浙江现设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3个县(其中一个自治县),618个镇、258个乡、488个街道。
浙江人口
据2022年全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57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万人。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826万人,农村人口为1751万人,全省城镇化率为73.4%,比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3436万人,女性人口3141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2%和47.8%。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907万人,占总人口的13.8%,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4341万人,占总人口的66.0%,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329万人,占总人口的20.2%,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81万人,占比为14.9%,比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
2022年出生人口41.2万人,出生率为6.28‰;死亡人口40.9万人,死亡率为6.24‰;自然增长率为0.04‰。
浙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100万年前境内已出现人类活动,已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百余处,最著名的有距今4000—5000年的良渚文化、距今5000—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距今6000多年的马家浜文化、距今7000—8000年的跨湖桥文化、距今1万年的上山文化,近来在良渚遗址又发现了5000年前中国最大古城。
浙江春秋时分属吴、越两国,战国时属楚;秦时分属会稽郡、鄣郡、闽中郡;汉时属扬州刺史部;三国时入东吴版图,仍属扬州;唐朝时先属江南道,后属江南东道,又分置浙江东道、浙江西道两节度使,“浙江”作为行政区名称自此始;五代十国时临安人钱鏐建立吴越国,属江南道;北宋时属两浙路;南宋建都临安(即今杭州),分置两浙西路和两浙东路;元代时属江浙行中书省;明初置浙江行中书省,简称浙江省,省名自此出现,后改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辖11府、1州、75县,省界区域基本定型;清康熙初年改为浙江省,沿袭至今。
据统计,东汉以来载入史册的浙江籍文学家逾千人,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特别是“五四”以来,出现了鲁迅、茅盾等一大批浙籍文化名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两院”院士(学部委员)中,浙江籍人士占了近五分之一。
浙江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种宗教。各宗教历史悠久,信徒众多。佛教、道教传入浙江有1800余年历史,伊斯兰教传入浙江有近1400年历史,天主教传入浙江有近400年历史,基督教传入浙江有150余年历史。佛教有全国重点寺院13座,普陀山是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天台山国清讲寺被日本、韩国佛教奉为天台宗祖庭,宁波天童寺被日本佛教尊为曹洞宗祖庭。道教十大洞天福地中浙江占了三个。杭州凤凰寺为我国东南沿海伊斯兰教四大古寺之一。
NO.1 杭州市千岛湖风景名胜区
千岛湖,千岛之众,水至清晰 千岛湖湖形呈树枝型,湖中大小岛屿1078个,千岛湖中大小岛屿形态各异,群岛分布有疏有密,罗列有致。 千岛湖风景区被林业部批复为国家森林公园。其主要景点有梅峰岛、猴岛、龙山岛、锁岛、三潭岛等 推出活动项目有:水果采摘、漂流玩水、休闲垂钓、湖畔露营、登山徒步、古道探迷、环湖骑行、农业观光 还有许多当地的特色美食,如:玉米稞、神仙豆腐、暖锅等。
No.2 杭州龙门古镇景区
龙门古镇地处富春江龙门山下,离富阳约16公里。古镇四面皆山,大山头盘踞于西隅,龙门山崛起于东南,剡溪与龙门溪交汇于镇北。“此处山清水秀,胜似吕梁龙门”,东汉严子陵畅游龙门山时赞叹不已,古镇也因此得名。 龙门古镇是富阳市最大的自然村,龙门90%以上的村民是三国东吴大帝孙权家族的后裔,千百年来,经各房一代又一代的建筑,从一个大家庭的聚居地,形成今日的古镇。古镇建筑以两座孙氏宗祠为中心,共建有孙氏厅堂40多座,砖砌牌楼3座和1座古塔、1座寺庙。镇内屋舍房廊相连,长街曲巷连贯相通,镇外的人进入镇里,如入迷宫。 村内以独特的明、清古建筑群而闻名,是现今江南地区明清古建筑群中保存较为完整的山乡古镇。
No.3 西溪湿地
西溪湿地国家公园,是国内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内河流众多,水渚密布,温度适宜,雨量充沛,植被繁多,大面积的芦荡,众多飞禽走兽,到处鸟语花香,空气清新,景色怡人。在西溪,你可以泛舟湖漾港汊,可以垂钓河塘柳荫,秋风中可以观柿听芦,冬日里可以探访梅花,也可以在初春时踏青漫步,在夏日下采菱赏荷,其中的野趣妙意,别有一番风味。被评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著名景点有:烟水渔庄、河渚街、秋雪庵、洪园等。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 文化名家暨 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功勋飞行员 。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近 5 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
5、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销售收入 50 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 5 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纳税 5 亿元(含)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 200 万元(含)以上。
6、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7、梁思成奖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 ;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
2、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 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 培养对象;杭州市全球引才“ 521 ”计划入选人才。
3、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近5年担任并完成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负责人;教育部中小学国家课程标准修订核心专家组成员,教育部课程指导委员会学科组委员,教育部国家统编教材核心专家组成员;青年长江学者;省级名中医;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指导老师;专科排名全国前 10 名医院的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获“全国卫生健康(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且具有正高级卫技专业技术职务的卫技人才;获安全飞行金质奖章飞行员;近 5 年来,担任并完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第一负责人;近 5 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4、全国技术能手;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具有国家级教练员资格,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或奥运冠军的教练员;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培养产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专家;全国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国家级金融研究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国家级重大金融政策规划主要起草人或主持国家级重点金融工程、重大金融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的金融专家;年销售收入 30 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 70 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 5 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纳税 5 亿元(含)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 150 万元(含)以上。
6、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 3 位完成人);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鲁班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际标准的召集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前 3 位完成人)。
7、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文化部“国家动漫政府奖”获得者(指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剧作奖、导演奖、编导奖、音乐创作奖、舞台美术奖和表演奖)获得者;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获得者;中国电影“华表奖”个人创作奖获得者;中国电视飞天奖单项奖 获得者 及一等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排名前 3 位) ;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一等奖获得者(主创人员);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奖金奖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排名前 3 位); 儿童文学“安徒生奖”单项奖获得者;科幻文学“雨果奖”单项奖(包括最佳长篇、最佳中长篇、最佳中篇、最佳短篇、最佳编辑奖、最佳美术奖)获得者;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创新奖一等奖(排名前 3 位完成人);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领衔人);文化部优秀专家;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 3 位);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获得者;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杰出人才奖;近 5 年,在杭州纳税的年度版权收入连续两年超过 1000 万元,且作品内容健康 、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网络作家;近 5 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1、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杭州市政府“钱江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115”引智计划高端年薪资助入选专家。
2、杭州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人选;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 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 杭州市“13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3、省优秀班主任、 省师德楷模 、 省教坛新秀; 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国家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名中医;获安全飞行银质奖章飞行员;特级飞行员 。
4、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 3 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 3 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 2 位作者); 从事博士后科研项目结题后,获设区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前 3 位完成人),或制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 3 位完成人);近 5 年在四大高校排行榜(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 QS 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任一榜单排名前 100 位大学或近 5 年在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 ESI )排名前 1 ‰学科取得海外博士学位,且在海外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并在本领域 SCI 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
5、 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杭州市首席技师;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奥运冠军的教练员;具有国家级教练员资格,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或世界冠军的教练员;培养产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教练 ;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拔尖技能人才);全国导游大赛二等奖、全省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6、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上市公司、入选杭州工信经济企业百强榜等)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全国金融行业前10强在杭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获得省级荣誉的在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入选全国500强企业的金融机构的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经济学家;在浙江省内行业排名前5的金融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获得杭州市级以上金融创新奖的团队负责人;年销售收入 10 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 50 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 5 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纳税 5 亿元(含)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层正职管理和技术人才,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 100 万元(含)以上 。
7、 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 3 位完成人) ;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设区市级(含厅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 3 位完成人) ;国家标准的第一起草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 3 位完成人);省专利奖金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 3 位完成人)。
8、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获得者 (各奖项的最高等级奖,须为个人获得) ; “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优秀作品奖单项奖获奖者;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茅盾文学新人奖·网络文学新人奖获得者;中国电视飞天奖二等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排名前 3 位); 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特别贡献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获奖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 3 位);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创新奖二等奖(前 3 位完成人);浙江省广电局科技创新奖一等奖(前 3 位完成人);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提名奖、浙江省广播电视政府一等奖(主创人员);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获得者;飘萍奖获得者;浙江新闻奖一等奖主要作者(排名前 3 位);入选市级文化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领衔人);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获得者(排名前 3 位);入选省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出口企业、“文化 + 互联网”创新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指管理单位第一负责人,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文轩儿童文学奖单项奖获得者;郁达夫小说奖单项奖获得者;徐迟报告文学奖单项奖获得者;中国书法“兰亭奖”入展者;近 5 年,在杭州纳税的版权收入累计超过 1000 万元,且作品内容健康、 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网络作家。
9、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
1、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政工师),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 3 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 3 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 2 位作者)。
2、省春蚕奖获得者;省医坛新秀;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获安全飞行铜质奖章飞行员;一级飞行员;浙江省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杭州市教坛新秀; 通过综合考评的 军队“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 杭州市“13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
3、杭州市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曾获世界冠军的教学骨干、世界冠军的教练员;具有高级教练员以上资格,曾获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教学骨干或亚运会、全运会冠军教练员;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员;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优秀技能人才);浙江省旅游行业技术能手;全国导游大赛三等奖、全省导游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4、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人;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获得者(须为专利设计人,前 3 位完成人);省专利奖优秀奖获得者(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前 3 位完成人)。
5、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浙江省内排名前5的或获得市级荣誉的金融机构总部的总经理及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经济学家;获得市级荣誉或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杭金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入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的首席技术官、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杭州市规模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信息企业的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年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年工资性收入达 30 万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骨干;上年度纳税 5 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纳税 5 亿元(含)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他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
6、 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 3 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 3 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 2 位作者)。
7、通过综合考评的杭州市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 省青年文艺“新松”“新峰”“新荷” “新光”计划培养人选、杭州市文创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人选、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重点培养人选、杭州青年设计师发现计划(含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重点培养人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优动画系列片、“原动力”计划扶持漫画、游戏作品的获得者(指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浙江美术奖、书法奖、摄影金像奖、戏剧金桂奖、电影凤凰奖、电视牡丹奖、音乐奖、舞蹈奖、曲艺奖、杂技奖、民间文艺映山红奖、文艺评论奖单项奖获得者;杭州新闻奖一等奖主要作者(排名前 3 位);市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排名前 3 位);杭州市工业设计精英人物;网络文学双年奖金奖获得者;杭州广播电视政府奖一等奖(主创人员);浙江省青年文学之星;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称号获得者;近 5 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含青年、后期资助等)项目负责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 1 位完成人)。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一、认定方式
目录认定、专才登记
二、认定条件
(一)、目录认定中申请材料新增一项,人才认定需提交在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杭6个月及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实详细的工作简历证明。申请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及参保单位原则上应该一致,在关联公司参保的应提供合理的情况说明。劳务派遣人员应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单位劳务派遣协议和个人劳务派遣合同。创业人员(不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代替劳动合同;外国国籍人员可用所在单位6个月的工资薪金个税证明和单位说明代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二)、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不参加分类认定,已认定的人才转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后,人才资格自动失效。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进行退休人员(指办理过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原则上不进行人才分类认定和备案登记。特殊需要的退休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可通过专才方式进行认定,申请时应提供6个月的在杭个税证明代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认定程序
目录认定
1.填写申请。申请人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人才服务专窗或“杭州人才码”提交申请,在线打印《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后,在系统中上传报送。
2.受理核验。系统通过数据比对,核验信息和材料的有效性。能通过数据核验的,无需申请人提供原件核验;无法通过数据核验的,由申请人或委托人将原件送受理部门核验材料真实性。
3.公示联审。进行申报公示(公示期三天),同时开展部门联审核实申请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公示无异议且联审无问题的进入下一环节。申报公示有异议或联审存在问题的,由审核部门进行核实,不影响认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审核资质。公示期间,审核部门通过数据比对、调查、查询等方式审核资质条件,同时判断申请人资质与从事行业、岗位是否存在明显不符情况。
5.批准认定。经批准后,申请人可通过系统或“杭州人才码”下载《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同时向社会提供验证功能。受理、审核时如发现需补充完善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退回,申请人重新修改、补充材料后报送,申请流程重启,逐级报送。
专才认定
1.填写申请。提交专才认定申请,上传《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专才认定申请表》,填写本人取得的主要成就成果和社会贡献。
2.受理联审。由受理部门核验信息和材料的有效性后,开展部门联审。
3.部门推荐。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推荐意见。
4.专家评议。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评议。
5.联席会议审议。市人才分类认定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集体审议、投票表决。
五、认定材料
目录认定
1.身份证明。中国国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国籍人员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在华工作证)。
2.工作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杭6个月及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实详细的工作简历证明。申请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及参保单位原则上应该一致,在关联公司参保的应提供合理的情况说明。劳务派遣人员应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单位劳务派遣协议和个人劳务派遣合同。创业人员(不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代替劳动合同;外国国籍人员可用所在单位6个月的工资薪金个税证明和单位说明代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符合条件证明。对照《杭州市人才分类目录》,提供符合申请类别相应条件的佐证材料。在杭州市之外取得的有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核验联系人,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或能通过公开查询渠道核实的,无需提供。政府职能部门保留后续进一步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及不实申报等违规追责的权利。
专才登记
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材料与目录认定要求一致。符合条件证明应提供申请人取得主要成就成果和社会贡献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