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唐山市为例
(一)顶尖人才(A 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韩国、以色列等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 或 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
8、世界 500 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
9、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
1、获得过以下人才工程(计划)人选:
(1)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含各分项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含原“百人计划”)A、B类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长江学者成就奖人选;中国政府“友谊奖” 专家;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高端人才;
(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5)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国医大师;
(6)梁思成奖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7)世界知名大学校长、副校长。
2、获得过以下奖项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2)中国专利金奖第1名;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
(4)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前3位完成人;
(5)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
3、担任过以下职务:
(1)世界500强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
(2)体育项目国家队主(总)教练,或直接培养获得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4、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省级领军人才(C类)
1、获得过以下人才工程(计划)人选:
(1)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省管优秀专家;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燕赵学者”;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4)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5)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6)全国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
2、获得过以下奖项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
(2)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燕赵友谊奖获得者;
(5)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7)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8)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获得者(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贡献奖)。
3、担任过以下职务:
(1)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主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或职业经理人。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市级领军人才(D类)
1、获得过以下人才工程(计划)人选:
(1)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青年拔尖人才;省百名科技型民营企业家支持项目入选者;
(2)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突出贡献技师;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办人;省技术能手;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3)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名师名校长;省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4)市管优秀专家;市长特别奖获得者;“唐山工匠”称号获得者;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5)“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
2、获得过以下奖项者:
(1)市科技进步特等奖,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
(2)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4)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5)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6)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第1名;
(7)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得者(项目一等奖第1名,贡献奖,合作奖);
(8)凤凰友谊奖获得者。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唐博士后。
5、博士后出站留(来)唐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6、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五)高级人才(E类)
1、省农村青年拔尖人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工艺美术大师;省陶瓷艺术大师;市文化名家;市首席技师,市技师工作站领办人;市名师名校长;市名医名护;市技术能手;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农业科技推广奖获得者。
2、体育项目世界前6名、全国前3名运动员或直接带训教练,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及其直接带训教练。
3、其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4、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具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
5、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6、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一、认定范围
(一)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等。
(二)国家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等;
(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等;
(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和全国技术能手等;
(五)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经省委人才办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符合《河北省人才认定标准》,且满足下列要求:(一)遵纪守法。(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三)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一、申报范围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A类顶尖人才。
(二)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含各分项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除杰出人才之外)等B类国内外领军人才。
(三)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需要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或特殊技能专长的人才(团队)。
二、奖励标准
(一)对全职引进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A类顶尖人才,给予最高3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300万元安家费。
(二)对全职引进培养的“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等B类国内外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和200万元安家费。
(三)对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最高达1亿元的项目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填写《唐山市全职引进高端领军人才申报表》,并提供反映全职引进、个人荣誉称号、科技成果、业绩贡献等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按隶属关系向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部门提出政策支持申请,中、省属驻唐单位直接报市委组织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向市委组织部提出政策支持申请。
(三)评审审批。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科技、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会同有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考察核实、评审评价并提出建议人选,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后确定补贴人员名单。
(四)资金拨付。市委组织部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反馈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补贴支持资金拨付到业务主管部门,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拨付给用人单位或个人。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唐山市全职引进高端领军人才申报表。
(三)体现“全职引进”的工作协议或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出资比例等证明材料。
(四)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主要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