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渝金融法院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成都办公区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3名、女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与该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C2证及以上驾驶证;
5.截止2024年3月17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7.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包括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9.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1-5项情形及有政法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条规定及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的,不得参加招聘。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招聘资格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19日09:00至2024年3月22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院将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以及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以致未能通过审核、无法取得联系、被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合同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照片审核和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工作人员审核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于2024年3月22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6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审核已通过,但报考人员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的,可于2024年3月22日18:00前申请修改。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27日10:00至2024年3月30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进行测试,主要测试项目有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和立定跳远,其中纵跳摸高不合格不能进入其余测试项目,直接淘汰,剩余3项测试项目有1项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两日内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从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暂定2024年4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到成渝金融法院成都办公区政治部(1305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成渝金融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学历学位、技能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面试。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递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资料。
(四)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成渝金融法院组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次日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确定。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前述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无优先聘用条件或优先条件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考察有关安排另行通知。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
(七)公示
政治部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该公司派遣到成渝金融法院。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下次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前,本院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出现空缺,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待遇按照相关政策及本院相关办法执行。收入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及其他补贴,并按相关标准为每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住宿自理。
五、工作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红梁街55号3栋。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只在成渝金融法院成都办公区组织开展。
(三)联系方式: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成都办公区曹老师,(028)62736628。
(四)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文标题:成渝金融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login/preLogin.aspx?timeID=1458&examSort=05&examDate=2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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