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优化市直公务员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选调职位为市直机关副科长,具体见《2023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襄阳市市属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 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1987年9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984年9月后出生。
4. 具有与拟选调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应当现任科级职务,或现享受管理八级以上相应待遇,或现任管理九级(科员)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市委引进紧缺人才应为引进后在襄阳工作两年以上,其他报考人员应在襄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
5. 具备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 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不含试用期)。
7. 具有正常履行拟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关于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襄任职时间等其他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3年9月9日10:30至9月15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襄阳党建网下载打印《2023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承诺书,提供个人历年年度考核表、个人荣获表彰奖励印证资料等,结合自身情况选定职位,并将以上材料交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在报名推荐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同时出具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鉴定表(附件4),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汇总以上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9月9日11:00至9月16日18:00,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应反馈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公开选调期间,各相关选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回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各职位计划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岗位,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最低至1:2,降低开考比例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剂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取消职位计划在襄阳党建网(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下同)发布。被取消职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准考证,有特殊原因需放弃的,应在准考证发放前3天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党委(党组)向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同类公开选调。
(三)笔试
笔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名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在笔试当天综合素质测试后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6:4权重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将在襄阳党建网发布。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实绩评分与资格复审
复审前,按照实绩评分细则对报考人员工作实绩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实绩评分成绩。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实绩评分成绩和笔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有笔试降低开考比例的,则面试也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襄阳党建网公布。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聘用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 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按时报相关选调单位。选调单位应在公告发布后及时逐一通知资格复审人员递交材料。
3. 各相关选调单位集中对报考本单位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折算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计划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计划,不进行调剂。
(五)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考试方式进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襄阳党建网统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查询考试结果
报考人员实绩评分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3:3:4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信息,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办法进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并在襄阳党建网统一发布。
各相关选调单位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和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应当全面、准确、客观地用具体事例反映拟选调人选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由相关选调单位组织考察人员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研究决定
各相关选调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防止简单以分取人。不得超计划确定拟任用人员。属提拔调任的还应另外履行推荐程序。
(九)公示
拟选调人员将在相关选调、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向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呈报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考人员个人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试用与任职
选调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含在调出的原事业单位担任过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试用期为一年。选调后在试用期内,一般不调整其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一般退回调出单位或安排在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事业单位工作。
四、公开选调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整岗位或者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等报考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单位联系。
2. 此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告未尽事宜,由襄阳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10-3605596;0710-3528170。
附件1:2023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4:2023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推荐人选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鉴定表.docx
附件5:2023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xlsx
襄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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