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招考机构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岗教师。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较高。
5.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水平。
6.其他资格条件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以及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于12月5日至12月15日到市教育局二楼多功能厅报名(盐城市平安路2号,联系电话:0515-88166569)。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合格者参加考核。按照相应选聘岗位人数1:3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3.综合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12月17日上午举行,主要考查书面表达水平、招考专业水平等。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并以50%计入总分。
(2)面试。12月17日下午举行,包括答辩与计算机能力展示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考试组织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答辩采用问答、互动交流方式,答辩时间10分钟;计算机应用能力展示采用现场抽题方式,应聘人员现场封闭限时完成,时间1小时。面试总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线,并以50%计入总分。
笔试和面试两项分数累加,按照相应选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
5.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
8.待遇。正式选调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称及岗位等级保持不变,享受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五、回避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选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电话:0515-88881565、0515-88166569。
七、工作监督
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515-80501628;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电话:0515-80500740。
附件:
盐城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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