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桐城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市直机关公务员9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桐城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下同)。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各年龄段计算以10月1日以后出生为准,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4.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公务员(含参公,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日),有服务年限的需满服务年限;
5.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工作日时间。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招录科(407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桐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数与选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相关选调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5.其他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测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具体考场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于10月27日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招录科(4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报名人员可登录桐城先锋网或桐城市人民政府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前,各选调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表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可以申请等额递补。
(三)组织考察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有多名报考者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具体实施。选调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选调资格。
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选调职位可以空缺。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录用后,原则上2年内不得调动至其他同级单位。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招录科:6181229。
中共桐城市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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