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为满足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详见《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计划中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的人员。
按照《天津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招聘条件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适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可长期在野外(海外)艰苦环境工作;
5.外省市报考人员需符合天津市相关落户政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未毕业学生;
7.现役军人;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公告发布
2023年10月20日—10月31日,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网站(网址:http://www.ncge.cn/)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招聘方案。同时,公告期间接收报名材料。
(一)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网址:http://www.cdhk514.com/
(二)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网址:http://www.bd519.com/
(三)华北地质勘查局第四地质大队,网址:http://www.hkjsd.com/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0日—11月13日,考生的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业绩、奖项)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word文档名称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岗位代码”格式及顺序填写,因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园东路五一四队
邮箱:hk514d@163.com咨询电话:0314-2152446
(2)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天鹅中路999号
邮箱:rsk519@163.com咨询电话:0312-7519027
(3)华北地质勘查局第四地质大队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泊湖路12号
邮箱:qhdhksd@126.com咨询电话:0335-3912608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通过电子邮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告知明确原因。报考人员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三)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同时上交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4.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含评审表)、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2.面试考核考官由5人组成,主要考核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4.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核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5.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及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为准,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应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由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
监督电话:022-8423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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