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考生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纪违规考生,成绩标注为“-2”。
查询网址:http://exam.sl6.cn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应聘人员请于10月13日-17日(工作日内)向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914-2311064)。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区别笔试类别划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如下:
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也不得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表。
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不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安排
1、时间:10月18日—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商洛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地址:商州区州城路西段君诚酒店隔壁)。
3、岗位安排:
(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
2、笔试准考证、报名表。
3、本人毕业证(非全日制学历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供各个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应聘人员以“二学位”报考的,需提交第二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必须提交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明确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留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最低服务期已满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明确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留存)。
5、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须提供证明生源地或户籍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即可。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本。证明户籍地(即户口所在地)的材料为:2023年8月2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的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
6、报考岗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过档案代理机关出具的有效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有资格证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报考岗位限服役满5年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材料(如无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单位公章)。
9、报考岗位限社区工作者,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在职在岗、各年度考核合格及单位同意报考有效证明材料(本单位、县及以上民政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原件1份留存)。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各县区民政部门分配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0、报考岗位限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本人情况对口提供证明材料。脱贫岗位需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本人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低保家庭需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本人相关信息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需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提供的本人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11、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报考者需提供真实可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和相应工作内容。证明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工资清单(银行出具的银行流水清单)等。其中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2023年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打印在资格复审期间开通,请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
(打印地址:
http://115.28.96.217:8088/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2、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到现场核对信息(不能代替复审),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4、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声明。
5、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6、资格复审工作整体结束后,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35508(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复审期间请拨打专项电话。
资格复审期间咨询电话:0914-2393209(10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2023年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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