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宁鞍山市海城集中招聘聘用公示(二)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有第二批16名应聘者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详见附件1,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须知
请上述人员于2023年10月13日(周五)到应聘单位报到。
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须知
1、办理聘用手续。请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自行下载并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2)、《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3),汇总后按管理权限,报编制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请各聘用单位于2023年10月下旬之前为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海城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12-3700789
海城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412-3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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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鞍山市海城市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名单(二)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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