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就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推出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12条:
一、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参保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按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确定,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按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确定。
二、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照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三、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四、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专项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四项支出。
五、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通过大数据比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以及对因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且政府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的企业,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六、实施降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继续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为0.5%。
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八、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根据实际,可提取累计结余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九、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在对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缓缴三项社保费行业实施范围。此外,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亦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十、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动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十一、切实防范基金风险。密切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指导,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加强技防人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完善待遇申领信息比对核查系统,严防欺诈、冒领、骗取风险。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推动更多政策免跑即领、免申即享、免证即办,推动政策红利早释放。
另据了解,以上失业保险稳就业12条的政策执行期限除个别条款外,一般至2022年12月31日。(吴仁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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