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考公务员 > 省考 > 试题资料 > 2014年深圳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参考解析

2014年深圳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参考解析

2022-05-12 15:51:29
华图教育

第一题:

 

  一、完善法律法规,科学调研,广开言路,以立法规范文明行为。

 

  二、创建文明城市,组织活动,全民参与,学文化提升市民素养。

 

  三、加强宣传教育,舆论导向,群众监督,借媒体营造良好范围。

 

  四、优化体质机制,目标明确,责任清晰,靠制度落实创建工作。

 

  第二题:

 

  一、打车软件有利有弊,应辩证看待。该软件引发的问题:1、易引发安全事故;2、拒载乘客,违背公平性;3、违背市场规律;4、增加政府监管难度。

 

  二、应对问题的具体建议如下:

 

  ①注重前期调研,充分听取利益主体意见,制度打车软件使用的法律法规。

 

  ②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加大人力投入,严厉惩罚非法运营车辆,提高其违法成本。

 

  ③政府加强调控,合理干预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④加强宣传教育,借助微博,微信网络平台,利用媒体,强化司机安全意识,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运营车辆。

 

  ⑤规范司机打车软件使用的行为准则,制定软件使用操作的制度文件,做好规划和制度设计,规范企业软件开发功能和开放程度。

 

  ⑥引导企业、司机遵循客观规律,按市场规律办事。此外,创新出租车电召平台运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简要分析:打车软件使用应在政府干预、政府规范、有效监督、舆论监管、技术改进等方向优化提升,多地应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积极发挥打车软件的积极作用。

 

  第三题:

 

  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

 

  苏轼在《应制举上两制书》中论道:"人胜法则法为虚器,法胜人则人为备位,人与法并行而相胜则天下安。"东坡先生的词句将"法"的意识淋漓尽致的摆放于世人眼前,深刻的揭示出:万物壹禀于六律,六律乃万物之根本焉!

 

  六律即法治,六律之根本乃法治之思维,法治思维乃万事之根本,理应融入城市血脉,让城市万事万物的运行有"根"有"据"。

 

  徜徉于历史的演绎世界里,可以体味到法治意识的觉醒让我们人类从弯夷走向文明,从恐慌走向主宰,从迷茫走向清醒……。放眼于世界,诗人但丁拉开了文艺复兴的帷幕,让卢梭敢于用法治思维去揭露君主的无道,为其带上《君主契约论》的枷锁:孟德斯鸠则将法治思维曾放在海洋的灯塔上,让《论法的精神》照耀黑暗的每一个角落,驱散内心的恐惧,将法治思维屹立于世界之林。从此,法治思维成熟,法律意识觉醒,走向现代化的城市,播散着法治思维的种子!

 

  商鞅借柱确信颁法令,韩非子利鞭扬法治国家,戊戌六君子变法维新撒热血,回眸华夏历史,更像是一部法家的演绎史,法注入了城市的每一个细胞!

 

  然而,在法治思维融入城市血液的今天,春城上演了"3.1"犯罪分子的暴力恐怖事件,上访人员24小时训戒的违法执法行为,运管所驱追侧翻三轮车的不法行径,更有部分高官将企业利益法律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等,"披着法律的外衣,行不法之实"的可耻行径!法治行为融入城市血脉的过程中,拷问着每一个人的灵魂,可以让法治思维与城市发展融为一体了。

 

  制法者知法、遵法、懂法、守法是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的前提!应积极开展立法前期研究,确定立法主旨,做好前期立法研究,科学立法。让群众,专家等利益主体参与立法,是法治思维完善的基本保障!

 

  万物皆有度,执法亦有"尺度",制定统一的衡量标准,并借助网络平台,将标准公之于市民,才能让公众对自己的行为合理预期,让执法者把握有度。否则,夏俊峰案会不断重演,城管与市民对跪的局面难以打破!

 

  让法治思想深入城市血脉,还需创新司法平台,借助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打造公平透明,让群众满意的司法环境。此外,各个部门应该相互合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精神!

 

  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更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将法制思维普照深圳,融入深圳的血液之中,为市民、为特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深圳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参考解析招聘
深圳公务员招聘
公务员招聘考试
相关栏目
报考指南 更多>
考试公告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课程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