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厦门市海沧区拟录用公务员公示(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曾*宝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厦门市海沧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3年8月11日至8月17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2896655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组织部干部科6051036
原文标题:厦门市海沧区关于2023年度拟录用人员的公示(三)
原文链接: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xm/klbulletin/3a908f40-0cf3-406e-9ec8-1063b2d1ab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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