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考公务员 > 省考 > 录用|体检 > 2023年河南省司法厅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2023年河南省司法厅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2023-05-09 09:43:13
华图教育

河南省司法厅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司法厅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早上6:40在河南省司法厅院内(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院,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南150米路西)集合,按照体检分组排队验证签到。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等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对照,提前做好准备。

2.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验证签到时须向本小组工作人员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受检者签字处须在集合验证时现场签名,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并贴近期2寸彩色照片)。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做好体检准备。

3.体检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私自藏匿携带的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考生进入体检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在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司法厅政治部提交复检申请。司法厅政治部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四、考察有关事项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和考察具体事项将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

1.河南省司法厅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合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pdf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xls

3.公务员录用体检须知.doc

河南省司法厅

2023年5月6日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
相关栏目
报考指南 更多>
考试公告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课程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