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时间及安排见《体检通知书》,请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招录机关将电话联系并发放《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责任自负。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咨询电话: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0831-2323161 |
宜宾市金融工作局 | 0831-2339545 |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 0831-2379880 |
宜宾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831-3555139 |
宜宾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0831-8233941 |
宜宾市普查中心 | 0831-8224595 |
宜宾市经济社会调查队 | 0831-8224595 |
宜宾市水产渔业站(市渔政监察支队) | 0831-8239394 |
宜宾三江新区 | 0831-2108052 |
宜宾“两海”示范区 | 0831-4618529 |
宜宾市翠屏区 | 0831-8221050 |
宜宾市南溪区 | 0831-7855702 |
宜宾市叙州区 | 0831-6206188 |
江安县 | 0831-2600085 |
长宁县 | 0831-4628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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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 | 0831-77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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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 | 0831-5720735 |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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