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梁平区公务员考试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2日。原文如下: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重庆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方式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请考生本人(不得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到重庆市梁平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梁平区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就业服务大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毕业(学位)证(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打印版本、手机截图均可),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报考职位对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材料。
5.报考职位要求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
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需能反映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供的身份证明;
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提供“特岗教师”证书、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需能反映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区县教委提供的身份证明;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需能反映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区县团委提供的身份证明;
④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6.职位要求为面向服役2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7.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已辞职或者离职的,提供原单位辞职证明。
市内事业单位考生,提供招聘文件、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历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证明材料以及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综合部门(市内部分区县不需要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具体请咨询当地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市外事业单位考生,自行咨询本地相关政策,提供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上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若同意报考证明部门盖章不全不实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8.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现场提供报考录用后不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个人承诺书,须个人手写签名。
三、其他有关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流程及场地安排,详见附件。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现场资格核查后将进行材料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或体能测评通知书。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环节。
4.请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梁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咨询(咨询电话:023-53220776)。
附件:现场资格审查场地安排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
2023年4月3日
附件
现场资格审查场地安排
现场设四个初审组,地点为:重庆市梁平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梁平区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就业服务大厅)。
第一初审组:梁平区乡镇机关综合管理职位1、综合管理职位2、综合管理职位3、综合管理职位4、综合管理职位5、综合管理职位6。
第二初审组: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职位、双桂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管理职位、合兴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职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管理职位、区经济信息委综合管理职位、区财政局综合管理职位、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田工程管理职位、区国资委综合管理职位、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职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行政执法职位、信息化建设职位、基层市场监管职位;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参照)综合管理职位、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照)财务管理职位、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参照)综合管理职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照)调解仲裁职位。
第三初审组:梁平区档案馆(参照)综合管理职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建筑执法职位、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水利综合执法职位、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职位、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综合管理职位、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照)医疗费用审核职位、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综合管理职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土地矿产执法职位、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财务管理职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城市管理执法职位1、城市管理执法职位2。
第四初审组:梁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交通行政执法职位1、交通行政执法职位2;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农业综合执法职位;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管理职位、卫生监督执法职位;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应急管理职位;区公安局基层警务技术职位(网络信息技术)、基层执法勤务职位4、基层执法勤务职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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