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海东市职位的考生:
根据《关于公布青海省2022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报考海东市公务员职位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报考海东市职位的考生(其中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位,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4月28日至5月20日(节假日除外)。
资格复审后,需要递补的,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6日(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复审方式
鉴于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海东市资格复审分现场审核和线上审核两种方式。
(一)现场审核。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3日为集中审核阶段,审核地点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237号)。5月13日后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请与市委组织部联系(0972-8610706),报考各县(区)职位的考生请到相应县(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二)线上审核。主要针对本人确实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考生按报考职位所在地添加QQ号码发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添加时注明考录职位和姓名。参加线上审核的考生,需在面试前,由本人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补审。
报考海东市直单位考生添加QQ:827126498
报考乐都区考生添加QQ:2365974508
报考平安区考生添加QQ:2251620613
报考民和县考生添加QQ:1123215320
报考互助县考生添加QQ:1021222818
报考化隆县考生添加QQ:346588061
报考循化县考生添加QQ:2108637680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审核表:《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从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本人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在有效期内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备案表或报告)。
4.其他材料:准考证、退役证(以退役士兵身份报考考生提供)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5.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线上审核的考生需将相关材料扫描为JPG或PDF文件,文件按照“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
2.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学院)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
3.获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线上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考录声明”。
6.除受新冠疫情影响,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考生出具的委托书,以及考生资格复审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考生亲自填写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
7.现场集中审核的考生需出示“双码”和核酸证明(采样后48小时以内)。健康码异常、行程码带“*”号、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集中审核。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海东市及所属县(区)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前往进行资格复审需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关于公布青海省2022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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