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考上浙江公务员后,哪些情形会被辞退?
近两年考公人群急剧增加,大家都想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那公务员为什么会这么稳定?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一下,如果你成为一个公务员,哪些情况会被辞退?
公务员哪些情形会被辞退?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包括5种: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公务员法第九十条规定,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并应当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
公务员不得被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务员不得被辞退的情形有4种: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的情形。
所以公务员被辞退或者开除,真的很难!公务员这个职业还是非常稳定的。近两年招考人数都将大幅度增加,希望各位同学一定不要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哈,提前开始备考规划,争取早日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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