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9号)》有关规定,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4人为2022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第四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6日。
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776164(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2022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
原标题:2022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305/t20230518_3139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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