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此次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请考生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事宜的公告》的附件中查询是否进入体检。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安排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到江阳区党政大楼11楼公务员综合办领取体检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领取体检通知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需查验考生身份证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及考生本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7:20前,到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十一楼江阳区委组织部会议室报到,再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非因不可抗拒因素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等后续环节,责任考生自负。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参检。
2.体检当天,考生必须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体检费约600元(体检医院收取,按实结算)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后参加体检。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并上交移动电话等电子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体检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4.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参检人员应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6.参检人员须在体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体检时,一律称呼考生体检编号,考生不得将自己的姓名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参检人员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后离开体检医院,参检人员不得在体检医院区域逗留。
7.女性参检者若是在月经期间或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怀孕(含母乳期内)考生需递交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夫妻双方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生育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8.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按医生指导如实填写《公务员体检表》相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参检人员违反体检规则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联系电话:0830-3160621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7日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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