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0号)精神,2022年度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分别6月18日、19日和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笔译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口译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口译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 “考区”为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张家口、衡水,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辛集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2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口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只在下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口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二)笔译考试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笔译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口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二)免试一科条件
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截至2021年11月)见附件3。
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1、上半年:报考人员最晚于4月19日前完成注册,4月15日-21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7时30分。
2、下半年: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13日前完成注册,9月9日-15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9日17时30分。
为减少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按照上述属地原则办理报名事宜,请及时从当地考试机构官网查阅所在地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以及考区实际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学历在读阶段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已取得的上一层次
学历,如:本科在读人员应填写已经取得的大专或高中学历。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有关图片,特别是承诺符合一级或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免一科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时上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以及聘任材料、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上半年于4月22日,下半年于9月16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市为防止人员大规模聚集,需分批分流现场审核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通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一级报考人员持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以及聘任材料,复印件1份。
4、二级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证或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六)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上半年于4月25日17时30分前、下半年于9月19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七)打印准考证。上半年于6月10-17日、下半年于10月28日-11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 笔译考试
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笔译考试《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二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三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
(二)口译考试
报名费每人10元,三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14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00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400元),一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3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300元)。
七、考务实施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10.aspx)。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二)考前告知
应当考前告知应试人员的内容或事项主要包括: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
2.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基本信息。
3.迟到、离场相关要求: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考试设备使用、作答方式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1)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2)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3)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5.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翻译考试。
八、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九、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2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考试时间安排
3、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1
2022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上半年考试 | 下半年考试 | 工作安排 |
4月15-21日 | 9月9-15日 |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
4月22日前 | 9月16日前 | 各市考试机构完成对通过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的后台确认工作 |
4月25日前 | 9月19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6月10日-6月17日 | 10月28日-11月4日 |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6月18日 | 11月5日 | 实施口译考试 |
6月19日 | 11月6日 | 实施笔译考试 |
附件2、
2022年度翻译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语种 |
6月 18日 | 口译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英、法、日、阿、葡 | ||
6月 19日 | 笔译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
13:30-16:30 |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 ||
11月 5日 | 口译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俄、德、西、朝/韩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 | 英、俄、德、西、朝/韩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 | 俄、德、西、朝/韩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俄、德、西、朝/韩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英、俄、德、西、朝/韩 | ||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 英 | |||
11月 6日 | 笔译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英、俄、德、西、朝/韩 |
13:30-16:30 | 一级《笔译实务》 | 俄、德、西、朝/韩 | ||
二、三级《笔译实务》 | 英、俄、德、西、朝/韩 |
附件3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
(316所)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北京 | 北京大学 | 北京 | 华北电力大学 | 河北 | 河北传媒学院 |
中国人民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山西 | 山西大学 | ||
北京交通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太原理工大学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山西师范大学 | |||
北京理工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内蒙古 | 内蒙古大学 | ||
北京科技大学 | 天津 | 南开大学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
北京工商大学 | 天津大学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北京邮电大学 | 中国民航大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
北京林业大学 | 天津理工大学 | 辽宁 | 辽宁大学 |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天津师范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
北京师范大学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沈阳理工大学 | |||
首都师范大学 | 天津商业大学 | 东北大学 |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天津财经大学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河北 | 河北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
北京语言大学 | 河北工程大学 | 沈阳建筑大学 | |||
中国传媒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大连海洋大学 | |||
中央财经大学 | 华北理工大学 | 辽宁师范大学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河北科技大学 | 沈阳师范大学 |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河北农业大学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
外交学院 | 河北师范大学 | 东北财经大学 | |||
国际关系学院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吉林 | 吉林大学 | ||
中央民族大学 | 燕山大学 | 延边大学 | |||
中国政法大学 | 河北经贸大学 | 东北电力大学 |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吉林 | 吉林化工学院 | 上海 | 华东政法大学 | 安徽 | 安徽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上海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
吉林师范大学 | 上海政法学院 | 合肥工业大学 | |||
长春师范大学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安徽工业大学 | |||
吉林外国语大学 | 江苏 | 南京大学 | 安徽理工大学 | ||
长春大学 | 苏州大学 | 安徽工程大学 | |||
黑龙江 | 黑龙江大学 | 东南大学 | 安徽农业大学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安徽师范大学 |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安庆师范大学 |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淮北师范大学 | |||
东北林业大学 | 常州大学 | 福建 | 厦门大学 |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华侨大学 |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河海大学 | 福州大学 | |||
上海 | 复旦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福建工程学院 | ||
同济大学 | 江苏大学 | 福建农林大学 | |||
上海交通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集美大学 | |||
华东理工大学 | 南通大学 | 福建师范大学 | |||
上海理工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闽南师范大学 | |||
上海海事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江西 | 南昌大学 | ||
东华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华东交通大学 | |||
上海电力大学 | 苏州科技大学 | 东华理工大学 | |||
上海海洋大学 | 扬州大学 | 南昌航空大学 |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 | 江西理工大学 | ||
华东师范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
上海师范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温州大学 | 赣南师范大学 | |||
上海财经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
上海海关学院 | 宁波大学 | 南昌工程学院 |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山东 | 山东大学 | 河南 | 河南大学 | 湖南 | 湖南科技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河南师范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 | |||
山东科技大学 | 信阳师范学院 | 湖南农业大学 |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
青岛科技大学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湖南师范大学 | |||
济南大学 | 信息工程大学 | 湖南理工学院 | |||
青岛理工大学 | 湖北 | 武汉大学 | 衡阳师范学院 | ||
山东建筑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湖南工商大学 | |||
齐鲁工业大学 | 武汉科技大学 | 南华大学 | |||
山东理工大学 | 长江大学 | 湖南工业大学 | |||
山东农业大学 | 武汉工程大学 | 国防科技大学 | |||
青岛农业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广东 | 中山大学 | ||
山东师范大学 | 武汉纺织大学 | 暨南大学 | |||
曲阜师范大学 | 武汉轻工大学 | 汕头大学 | |||
聊城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
鲁东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华南农业大学 | |||
山东财经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
青岛大学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深圳大学 | |||
烟台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广东财经大学 | |||
河南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湖北大学 | 广州大学 | ||
郑州大学 | 湖北民族大学 | 广东工业大学 | |||
河南理工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中南民族大学 | 南方医科大学 | |||
河南工业大学 | 江汉大学 | 广西 | 广西大学 | ||
河南科技大学 | 三峡大学 | 广西科技大学 | |||
中原工学院 | 湖南 | 湘潭大学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
河南农业大学 | 吉首大学 | 桂林理工大学 |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湖南大学 | 广西医科大学 | |||
新乡医学院 | 中南大学 | 右江民族医学院 |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广西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四川 | 西华师范大学 | 陕西 | 西安石油大学 |
广西师范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陕西科技大学 | |||
南宁师范大学 | 成都体育学院 | 西安工程大学 | |||
广西民族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
海南 | 海南大学 | 贵州 | 贵州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
海南师范大学 | 贵州师范大学 | 延安大学 | |||
重庆 | 重庆大学 | 贵州财经大学 | 宝鸡文理学院 | ||
重庆邮电大学 | 贵州民族大学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
重庆交通大学 | 云南 | 云南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 ||
重庆医科大学 | 昆明理工大学 | 西安邮电大学 | |||
西南大学 | 云南农业大学 | 空军工程大学 | |||
重庆师范大学 | 西南林业大学 | 甘肃 | 兰州大学 |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大理大学 | 兰州理工大学 | |||
西南政法大学 | 云南师范大学 | 兰州交通大学 | |||
重庆工商大学 | 云南财经大学 | 西北师范大学 | |||
四川 | 四川大学 | 云南民族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
西南交通大学 | 西藏 | 西藏大学 | 青海 | 青海民族大学 | |
电子科技大学 | 西藏民族大学 | 宁夏 | 宁夏大学 | ||
西南石油大学 | 陕西 | 西北大学 | 北方民族大学 | ||
成都理工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新疆 | 新疆大学 | ||
西南科技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
西华大学 | 西安理工大学 | 新疆师范大学 |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喀什大学 | |||
四川农业大学 | 西安工业大学 | — | — | ||
四川师范大学 | 西安科技大学 | — | — |
说明:
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
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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