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一所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由原信阳师范学校、信阳教育学院、信阳卫生学校、信阳商业学校先后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最早的前身为创立于1903年的豫南道立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2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先进院校”“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8月,学校入选“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开设有医药卫生、文化教育、应用技术和商贸服务四大专业集群,18个教学院部,55个专业。拥有“国家骨干专业”“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教改试点专业”“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余个。学校建成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研发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个。
学校校园面积2025.43亩,建筑面积70.9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96.8万册,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6906.7万元。现有教职工1235人,硕士以上学位65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341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结构占比82%。现有“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名师”“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中原教学名师”等省级人才40余名,“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省级教学团队7个。
学校把高水平教师与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跨越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人才强校工程”。2024年学校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真诚期待各类优秀人才的加盟!
本次计划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共15名。其中,领军人才(专业带头人)2名;青年人才3名;博士研究生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符合各类招聘人才条件,具体如下:
领军人才(专业带头人):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获得较高成就,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专门知识和前瞻的学术视野,具有优良的学科专业梯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水平。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副教授,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要求中的第1条或第2至6条中的两条以上:
(1)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限第一完成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
(2)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国家级重点教改项目或精品课程主持人;
(4)理工科类主持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3)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主持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3)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或主持其他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工程或应用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认定,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5)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人文社科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或有其他重大典型成果或突出贡献,并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6)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团队负责人或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
青年人才: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在本学科领域积累了较好的学术成果,具备创新发展潜力。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副教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符合学校引进博士研究生的业绩条件。
博士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对优秀博士研究生实行分类(A类、B类、C类)引进政策,具体业绩条件包括:
A类博士: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或海(境)外知名大学博士研究生 (QS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具备学术带头人培养潜质,近5年来,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
1.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国家一级CSSCI期刊、SSCI、A&HCI或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理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SCI三区、EI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SCI分区以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论文署名要求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仅限应届毕业生,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国家级科研项目;
3.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的获得者。
B类博士: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或海(境)外大学博士研究生(QS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具备学术骨干培养潜质,且满足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SCI、A&HCI或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或CSSCI(不含扩展版)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理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EI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SCI分区以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论文署名要求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C类博士: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或海(境)外大学博士研究生(QS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且满足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A&HCI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理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四区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SCI分区以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论文署名要求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对于其他类型的博士研究生,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人才引进的类型和待遇。
(二)招聘专业: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自动控制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类、化学工程类、车辆工程类、计算机类、通信类、信息类、土木工程类、建筑类、管理类、经济类、旅游类、教育类、设计类、学前教育类、食品类、生物类、英语类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的。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三、相关待遇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在职在编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科研场所和设备,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推荐学术技术称号、评先评优、干部选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人才津贴等待遇,具体以《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试行)(信职院办〔2024〕20号)文件规定为准。
(三)未取得副教授职称者,5年内享受副教授待遇;已取得副教授职称者,5年内享受教授待遇。
(四)领军人才(专业带头人)或学校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符合公开招聘政策的,按公开招聘程序竞聘学校工作
岗位;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学校按人事代理安排工作。
(五)协助办理其未成年子女转、入学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inyang.gov.cn)和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yvtc.edu.cn)同时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全年进行,报名时间自
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符合招聘岗位者将《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附件)及相关材料(包含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进行报名。(xzrsc@xyvtc.edu.cn)。应聘资料原件由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交学校审核。
(三)考核
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面试考核的方式,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核等方式,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任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学校提出拟聘意见,报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入职手续后,享受相应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中第55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应聘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
六、其他
本公告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6-6281780
邮箱:xzrsc@xyvtc.edu.cn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
邮编:464000
附件:《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