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东学院是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由江西省教育厅主管、抚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由原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转设而来,坐落在素有“才子之乡、文化之邦”美誉的江西抚州,办学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学校占地面积1028亩,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建筑面积33000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健全。当前,学校共设有5个二级学院3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文、法、教、艺八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7400人。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测绘工程)、省级一流课程8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省级教改课题16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6项、省级科研项目52项。2023年学校学子在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共获国家级奖励120余项、省部级奖励300余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打造区域人才、科技、文化高地,先后与北京大学共建“临川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与江西联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抚州电信共建“赣东数字经济研究院”,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与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泰国西那瓦国际大学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
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引进高校副教授人才,欢迎有志之士来我校发展。
岗位代码2024101-2024701共计26个岗位,44名事业编制计划。
岗位需求明细详见《赣东学院2024年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要求
1.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本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教学、科研业绩。
2.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引进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具体条件要求详见《赣东学院2024年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附件6)。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所学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本人研究生论文或参与的研究项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的,另需提供所修课程成绩单。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引进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
3.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需经办人签字),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查。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于2024年4月30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5.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12:0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步骤:
(2)报名快速入口:
(3)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
3.考生须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赣东学院2024年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赣东学院新入职教师政治审查个人鉴定表(附件3);
(6)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相关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请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2)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3)为在引进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材料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查。
1.资格初审。由赣东学院采取线上材料初审的方式进行。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查。入职前赣东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材料、人事档案等进行资格复查。
(四)考核方式
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核包括课程试讲和专业面试两个环节,其中课程试讲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考核总成绩=课程试讲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考核总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
课程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素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举止仪表等。课程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根据考生学科及岗位设置问答题,考核考生专业能力水平、近9年(2016-2024年)教学及科研业绩情况和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认识等。专业面试答题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五)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1.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根据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安排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测试成绩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体检合格者列为入闱考察对象。考察由赣东学院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
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入闱考察环节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赣东学院,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在同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引进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向学校提供准确的联系邮箱及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考核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各环节入闱名单及其成绩都将在赣东学院网站公布。
3.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工作监督
引进过程中严格遵守引进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794-8738016。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东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赣东学院组织人事部:0794-8336517
抚州市人社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128037、86128065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东学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