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须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4日以后出生);具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4日以后出生)。
(六)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七)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具体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
三、引进待遇
(一)占用学院事业编制,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提供科研启动费。
(四)引进人才来院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报名方式:考生下载填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材料按“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邮箱(见附件1)。
所需材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提交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学院通过邮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考生邮箱。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
(3)资格初审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考核,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成绩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一次为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政治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公示
学院对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审批、备案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学院将审批结果报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院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评授警衔、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入职后签订服务合同,最低服务年限8年。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纪委反映。
(四)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学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
(五)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1-5683321
附件:附件1: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第二批).xls
附件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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