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珠峰人才引进公告
成都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优势特色鲜明,以理工为主,地质、石油、资源、核技术、环境为优势,土木、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管理为特色,经管、文法、外语、艺术、体育等协调发展。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有5个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6个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入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在成都理工大学“双一流”建设的新时代征程上,学校愿为一切有志于干事创业、扎根中国大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人才提供广阔舞台,努力开创“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工作新局面。根据四川省关于省属高校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等文件精神以及《成都理工大学珠峰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理校人[2022]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诚邀天下英才汇聚成理学术殿堂,勇攀学术高峰,现将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范围与条件要求
面向海内外引进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达到《成都理工大学珠峰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理校人[2022]27号)规定的引才条件(可登录成都理工大学制度公开网https://www.dbxb.cdut.edu.cn/zdgkw查阅),并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珠峰引才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和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才。
(一)人才类型层次与条件
1.顶尖人才(A0)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诺贝尔奖、图灵奖、沃尔夫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等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2.领军人才(A1)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含教育部“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IEEEFellow等国际知名学术组织会士;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3.拔尖人才(A2)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4.骨干人才(B1)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创新领军项目入选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5.骨干人才(B2)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优秀专家或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5项及以上人员;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6.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且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评级为A-及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及以上人员;业内公认的(软科或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200的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国(境)外博士后工作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2个月;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4项及以上人员。
7.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业内公认的(软科或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500的国(境)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国(境)外博士后工作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2个月;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评级为B+及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2项及以上人员。
8.青年人才(D)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且在国内外大学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才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
(三)岗位和学科专业要求
1.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附件1和2。学校可根据引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等进行调整,并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dut.edu.cn,下同)上发布公告。
2.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拔尖人才(A2)和骨干人才(B1和B2),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等需要,不受引才岗位学科专业限制,常年开展引进,学校择优遴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聘用方式与支持政策
(一)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按规定办理调动或考核招聘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骨干人才根据引才实际情况由学校确定引聘方式,按规定办理调动或考核招聘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制;或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年薪制。
(三)学科专业后备人才和青年人才原则上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年薪制。若因引才工作实际需要并经学校审定后,可按规定办理调动或考核招聘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制。
(四)人才支持相关政策
1.引进人才全面享受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相关计划(项目)配套支持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人才项目,申领天府英才卡、特约医疗证等,享受政务、金融、安居、医疗、交通等方面具体服务,既包括购房支持、特约医疗等关键大事,也包括绿色通道、机场优先安检、免费公交地铁、免门票参观旅游等暖心小事。
2.学校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3.学校大力支持各类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或加入高水平教学或科研团队。
4.引进入才在聘期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聘任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职称评审,且不受评审指标限制。
5.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增列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6.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成都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就读成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若有就读成华区其他学校需求的,由成华区予以分类分层统筹协调安排。
7.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房,引进人才可按学校规定申请租住。
三、聘期工作任务与薪酬待遇
(一)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学校确定聘期工作任务、薪酬及配套待遇等。
(二)骨干人才、学科专业后备人才和青年人才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执行相应年薪,工作任务按照聘期(3年)设定,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在两个聘期(6年)内发放。具体情况见下表:
类型层次 | 聘期工作任务 | 年薪(税前,人民币) | 两个聘期配套待遇 |
项目类 | 成果类 | 安家费(税前,人民币) | 科研启动费 |
骨干人才 (B1) | 1个A2级 | 3个A1+2个A2 | 40万元 | 50万元 | 50万元 (哲学社会科学25万元) |
骨干人才 (B2) | 1个A2级 | 1个A1+2个A2 | 30万元 | 30万元 | 30万元 (哲学社会科学15万元) |
学科专业 后备人才 (C1) | 1个A2级 | 2个A2+2个B1 | 30万元 | 25万元 | 25万元 (哲学社会科学12万元) |
1个A2级 | 1个A2+2个B1 | 25万元 |
学科专业 后备人才 (C2) | 1个A2级 | 2个B1+2个B2 | 20万元 | 15万元 | 15万元 (哲学社会科学7万元) |
1个B1级 | 1个B1+2个B2 | 18万元 |
青年人才 (D) | 1个B1+2个B2 (项目类和成果类之间可以互相冲抵和折算) | 16万元 | 15万元 | 7万元 |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须知
应聘者登录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
http://hr.cdut.edu.cn ,下同)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才对象、范围、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引才条件和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3个岗位。
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为主的方式接收应聘简历,请应聘者登陆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与学术审核
学校人事处依照学校本公告及引才相关规定,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核。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及学术业绩等条件,结合人才梯队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实际需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进行学术审核。
(四)考核与政审
采取综合答辩、专业试讲、学术讲座、心理测评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通过的人才进行背景调查和思想政治审核。考核与政审由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审批与公示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核与政审等情况,择优提出引才意见,由人事处报请学校审批,并按相关规定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学校不予录用。
(七)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或通知。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提及的项目成果分类分级按照《成都理工大学科研项目、成果及社会服务分级认定方案(试行)》(成理校发[2021]52号)和《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成理校教[202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一)人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84078792
电子邮箱:hr@cdut.edu.cn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行政楼316办公室)
(二)教学科研单位引才工作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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