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青岛理工大学现有土木工程、机械工程2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2009年获批建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站以来,已培养一百六十余名优秀博士后人员。
青岛理工大学正处在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关键时期,学校将持续以敞开的胸怀,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携手共创辉煌!
一、招收岗位
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海内外招收师资博士后,土木工程流动站招收18名,机械工程流动站招收12名,具体需求详见下表:
师资博士后需求表
序号 | 流动站 | 招收领域 | 招收人数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所属学院 |
1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2-5人 | 孙老师 办公电话:0532-68050401 邮箱:sun_jing@qut.edu.cn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土木工程 | 材料科学 与工程 | 2-5人 | 孙老师 办公电话:0532-68050401 邮箱:sun_jing@qut.edu.cn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土木工程 | 交通工程 | 2-5人 | 孙老师 办公电话:0532-68050401 邮箱:sun_jing@qut.edu.cn | 土木工程学院 |
4 | 土木工程 | 市政工程 | 3人 | 王老师 办公电话:0532-85071262 邮箱:hjcollege@qut.edu.cn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5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 | 2人 | 王老师 办公电话:0532-85071262 邮箱:hjcollege@qut.edu.cn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6 | 土木工程 | 环境科学 与工程 | 3人 | 王老师 办公电话:0532-85071262 邮箱:hjcollege@qut.edu.cn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7 | 机械工程 | 摩擦学与表界面工程 | 2人 | 刘老师 办公电话:0532-68052755 邮箱omat@qut.edu.cn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8 | 机械工程 | 工业机器人模仿学习 | 2人 | 刘老师 办公电话:0532-68052755 邮箱omat@qut.edu.cn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9 | 机械工程 | 激光微纳加工技术 | 3人 | 刘老师 办公电话:0532-68052755 邮箱omat@qut.edu.cn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10 | 机械工程 | 声学及振动噪声分析控制 | 3人 | 刘老师 办公电话:0532-68052755 邮箱omat@qut.edu.cn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11 | 机械工程 | 环保技术 与装备 | 2人 | 王老师 办公电话:0532-85071262 邮箱:hjcollege@qut.edu.cn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具有高尚道德情操、良好师德师风、团结、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的海内外人员(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3、能够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入土木工程流动站要求:
(1)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近 5 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发表 SCI三区及以上论文3 篇;(2)土木工程领域:近 5 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发表SCI三区及以上论文 2 篇;(3)交通工程领域:近 5 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发表SCI三区及以上论文 2 篇。(4)市政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近 5 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发表SCI三区及以上论文 2 篇。以上均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按年度发布的 JCR 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升级版为标准。
入机械工程流动站要求: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发表2篇SCI三区及以上论文,SCI期刊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按年度发布的JCR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升级版为标准,文章发表当年无升级版分区表的以最近年度为准。
5、获批国家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且学术潜力突出的优秀博士,海内外知名高校新近毕业、学术成果突出、表现出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
在站期间享受学校同等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合同执行。薪酬自签订博士后工作合同之日当月起发放,按月平均计发,发放周期不超过24个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缴纳。除薪酬以外,博士后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学院和合作导师提供的其他待遇。
获得国家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可申请重点资助类。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在入站前需按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批、学校备案的程序审批。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上述项目且学术潜力突出的,经个人申请、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转为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在站期间,一般资助类师资博士后在享受科研博士后待遇的基础上,分别增加师资博士后津贴 2 万元/年(高水平学科)、1 万元/年(其它学科),由合作导师承担,不超过24个月。重点资助类师资博士后在享受一般资助类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的基础上,增加津贴3万元/年,由学校承担,资助不超过24个月。年收入17.6~21.6万元。
同时享受青岛市博士后支持政策:
1、博士后项目资助5-10万元;
2、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13000元/月,且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博士后聚青资助:25-40万元。
申请条件请查询:
《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
https://hrss.qingdao.gov.cn/zcfg_47/zcwj_47/202206/t20220613_6134451.shtml
五、发展路径
(一)支持申报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基金或博士后专项
1、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依托青岛理工大学申报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2、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省基金项目;
(二)支持申报国家及山东省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
1.国资计划A档(博新):两年56万元日常经费+8万元科研经费,入选者直接列入学校卓优博士后支持计划;
2.国资计划BC档:B档两年36万元日常经费,C档两年24万元日常经费;
3.香江学者计划:36万元人民币+43.92万元港币;
4.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6万元人民币+42万元澳门币;
5.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方30万元+德方每月1500欧元;
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自然科学18万、社会科学15万;
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8.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不少于30万综合年薪+充足科研经费(在站期间,自然科学领域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少于10万);
9.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一等10万,二等5万,三等3万;
10.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5万元,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按最新版本)的博士,可申请“直接给予”。
注:各类资助待遇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选拔优秀者进入教师队伍
师资博士后出站留校任教科研业绩条件
1、适用范围
以上招收领域均适用。
2、留校任教科研业绩条件
招收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申请留校任教的,须同时满足以下科研业绩(结合学校科研为主型副教授正常晋升的论文和科研项目条件):
近5年
(1)首位获批D1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水平相当的其它项目1项。
(2)第一作者发表B类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Ⅰ型论文不少于1篇)或C类及以上科研论文5篇(Ⅰ型论文不少于2篇)或D类及以上科研论文及发明专利合计8篇(件)(Ⅰ型论文不少于3篇,发明专利不超过2件)。
备注:D1类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B1类课题(参与单位,且到账经费40万元及以上);单个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20万元及以上。
五、招收程序
(一)报名
填报《青岛理工大学(拟进站)博士后申请表》(从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发至人事处邮箱rshch@qut.edu.cn。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071078
(二)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
申请者提交身份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的复印件、《青岛理工大学博士后(拟进站)申请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至相应学院,由学院和合作导师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进行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确定意向人选。
(三)学院综合考察
学院组织意向人选进行面试考核、教学试讲、心理健康测评、政审外调和体检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通过综合考察者确定为师资博士后候选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
(四)明确工作任务
学院、合作导师与候选人商定在站期间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签署《工作任务书》。
(五)经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办理入站手续。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hch.qut.edu.cn/info/1014/3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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