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配齐建强专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4年专职辅导员(思政博士后)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
二、招聘人数
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具有高尚道德情操、良好师德师风和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三)截至2024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则上应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近三年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
(四)具有独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术作风端正、严谨。
(五)报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兼职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4月19日前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聘网(http://rs.upc.edu.cn:8070/)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岗位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文档,申报相应岗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遴选,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上(http://rsc.upc.edu.cn/)公布。未获得笔试资格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生工作理论及实践能力。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侧重关于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文件、意见、方案、通知,教育部41、43号令,教育学知识、党团知识,时事政治以及学生工作实操实践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按照学校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通过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结协作意识等。根据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六)考察及公示
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品德素养、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重点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予以录用。如出现通过人员弃权等情况,学校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另行选择。
(七)其他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员须同时承担辅导员工作和博士后研究任务。其中,辅导员岗位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统一安排;本人可根据自己从事的研究领域和职业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博士后流动站、联系合作导师,按期办理进站。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见附件。
(二)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参照学校事业编制职工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学校一般资助类博士后相应工资体系执行,税前不低于21万元/年(含青岛市补贴、辅导员专项绩效工资);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在站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辅导员工作考核,同时按照博士后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出站去留的重要依据。辅导员工作考核合格的,根据博士后期满考核结果,可申请聘用至专任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或出站后自行择业。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若与学校事业编制职工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说明具体情况。应聘人须保证所提交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校内公布,请持续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
(三)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且定时查看邮箱通知,及时获取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的任一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报名流程、资格 0532-86981036
辅导员考核、思政工作相关 0532-86981512
邮箱:teacher@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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