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支援部队某部2022年补录文职人员和直接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我部是一支伴随着“八一”南昌起义诞生的光荣部队,至今已走过90余年峥嵘岁月,配套设施齐全,发展空间广阔。2022年拟补录16名以上博士学历文职人员,引进2名以上高层次人才,主要为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招聘服务热线: 17319416615 010-66896288 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优势 (一)专业技术密集。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多,对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需求多,较其他单位录用机会多,成功率高。 (二)工作环境稳定。岗位遍布全国30多个城市市区,工作环境相对优越,能较好匹配在家乡附近或城市工作生活需求。 (三)培养体系成熟。建立帮带培养机制,系统组织入职培训和专业培训,与科研院所合作紧密,助力提升各方面能力素质。 (四)晋升空间广阔。帮助设计职业发展路径,职务晋升通道明晰,表现突出、学历越高、贡献越大的人才,能享受更多的提前晋升、越级晋升、表彰奖励等荣誉激励和发展机遇。 (五)福利待遇优厚。 ①聘用为博士岗位文职人员的,确定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税后年薪15万至20万以上(北京17万元起步),逐年递增。 ②高层次人才引进为军官的,落实军官待遇;引进为文职人员的,除发放相应级别文职人员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可享受税前60万至100万安家补助费,200至500万科研启动费等待遇;采取合同方式专职引进的,协议确定年度薪酬数额,享受200万至500万科研启动经费,以及住房、医疗保障。 ③帮助办理进京落户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享受带薪休假、保障子女入托、定期体检,发放通信费、防暑降温费、科研津贴等福利待遇。 二、需求介绍 (一)补录博士岗位文职人员 1.招考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16人以上,具体见附件1。招聘条件、数量、工作地点等,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求动态调整。 2.标准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考。 (2)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条件。部分条件有: 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5cm以上。 ②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③视力: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④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文身的,不合格。 ⑤聘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5)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6)其他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公布的其他条件要求。 3.福利待遇 (1)职业地位。文职人员是军队编制岗位上的非现役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与军人政治上同等对待,工作上同等重要,生活上同等关心。 (2)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年薪17万至20万左右,逐年递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不同职级有相应的津贴补贴和增长幅度,并定期增资。年度考核称职的,发放奖励工资。 (3)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或公寓住房。 (4)社会保险。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时,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军队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福利。按规定享受带薪探亲休假、防暑降温费120元/月、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150元/月、两地分居费1000元/月、通信费200元/月、每年体检、子女入托、依法优先等待遇。 4.工作地点 本次主要集中在北京、辽宁沈阳、江苏南京。可以根据人才需求和单位需要,视情调整增设计划,如天津、武汉、郑州、西安、长沙、重庆等全国30多个城市。 5.时间安排 5月至6月接收简历,对接意向,修订岗位计划;7月确定岗位计划;8月至12月正式发布计划、报名审核,组织面试(免笔试)、政治考核和录用审批、报到上岗。 (二)直接引进高层次人才 1.引进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2人以上,具体见附件2。招聘条件、数量、工作地点等,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求动态调整。 2.标准条件 属于国防和军队建设急需、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学术技术成果、在本领域具有突出学术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拔尖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杰青”获得者,以及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等,可与我部直接联系,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招录为文职人员或特招军官,不受公布的岗位计划和专业条件等限制。 3.引进方式 按照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成果,区分“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三类层次,可以选择合同引进、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特招地方专门人才(军官)。 (1)合同引进。分为专职引进和兼职引进。专职引进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5年以下,合同期内引进对象年龄应当不超过60周岁,工作特别需要的不超过70周岁;兼职引进合同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年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作2个月以上。 (2)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引进对象直接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按文职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特招地方专门人才。按照军队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入伍有关规定执行。在上述条件基础上,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高级职称,主持、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以及相当等级奖励,或者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本专业领域国内前沿。 4.福利待遇 选拔为军官的,落实军官待遇。选拔为文职人员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级别文职人员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具体有以下情形: (1)合同专职引进对象。 ①薪酬:年薪制,税前分别不超过60至100万。 ②科研启动费:一次性最高分别为200至500万,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③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制度,发放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分别2500元、4500元、6500元。其他额外享受医疗保障、“五险一金”等。 (2)合同兼职引进对象。分别按照税前每月最高4万、6万、8万发放薪酬,与引进对象协商后按月发放。 (3)直接引进文职人员。除按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文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①安家补助费:税前分别不超过60至100万。 ②科研启动费:一次性最高分别为200至500万,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5.工作地点 本次主要集中在北京海淀、江苏南京。可以根据人才需求和单位需要,视情调整或增设有关点位招聘计划,如天津、武汉、郑州、西安、长沙、重庆等全国30多个城市。 6.时间安排 即日接受报名,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1次,符合条件的,可适当调整招聘条件和数量),上半年主要为6月前组织对接、体检、政审考察、集中评审,7月以后审批上岗。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使命呼唤新人才,期待更多的精英加入我部!强军之路,有你更精彩! 附件: 博士岗位文职人员补录计划(预编) 直接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预编)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上述公告来自网络公开文件,由金戈名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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