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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军转安置:公共基础知识试题解答

2023-11-29 14:48:56
华图教育

江苏军转安置:公共基础知识试题解答


军转干考试考什么?营职及以下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作答。

1.小明今年7岁,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按照离婚协议,小明跟随母亲一方生活。后小明的父母各自组建新的家庭,小明搬到姥姥家,由姥姥进行照料,放假时候,小明也会经常去奶奶家小住。此时小明的法定监护人为( )。

A.小明的姥姥

B.小明的奶奶

C.小明的生母

D.小明的生父和生母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民法-婚姻法

【解析】本题属于婚姻法题目。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故D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据此,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罗某因故意伤害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日

B.某娱乐场所因消防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当场查封

C.公务员小李因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被给予记大过处分

D.小段因对交警部门现场开的罚单超过15天还未处理,被追加3%的滞纳金

【答案】A

【三级知识点】法律-行政法-行政处罚

【解析】本题属于行政处罚题目。

A项,《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故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故正确,排除;

B项,《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故当场查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错误,排除;

C项,《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故记大过属于行政处分。故错误,排除;

D项,《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故加处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故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A选项。

3.刘某2000年9月出生,2013年10月多次实施抢夺行为;2015年3月对小月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并致其重伤;2016年10月实施拐卖儿童行为时,被警方抓获。则刘某应对( )负刑事责任。

A.抢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拐卖儿童行为

B.抢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C.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拐卖儿童行为

D.抢夺、拐卖儿童行为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犯罪概述

【解析】本题属于犯罪概述题目。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刘某在实施多次抢夺行为时,刚满十三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因此不需要对抢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刘某在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行为时,已满十四周岁,故要承担刑事责任;刘某在实施拐卖儿童行为时,已满十六周岁,故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4.周某因犯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且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则对周某行为的刑事追诉期限应当是( )。

A.七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答案】B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解析】本题属于刑罚及其具体运用题目。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周某所犯的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七年,故刑事追诉期限应当是十年。

因此,选择B选项。

5.下列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是( )。

A.小王故意杀害父亲老王

B.杨大与弟弟杨二因家庭琐事争吵,将杨二杀死

C.刘某不愿意赡养自己年迈的母亲,将老人遗弃

D.曾某为了多分遗产,伪造了一份遗嘱,情节严重

【答案】B

【三级知识点】法律-民法-继承法

【解析】本题继承法属于继承法题目。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A项,符合丧失继承权的第(一)项。故错误,排除;

B项,杨大杀死杨二,是因为家庭琐事,而不是为了争夺财产,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第(二)项,因此杨大没有丧失继承权。故正确,当选;

C项,符合丧失继承权的第(三)项。故错误,排除;

D项,符合丧失继承权的第(四)项。故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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