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军转干部公基频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军转干部公共基础笔试知识点复习时,要把复习的重点放在自己的薄弱环节,要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刃之上。因为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包括了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在复习的时候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针对其中的某一部分进行专门复习巩固。
1.下列古语中哪一句体现的刑法基本原则,与其他三项不同?( )
A.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
B.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C.刑当无多,不当无少
D.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刑法概述
【解析】本题属于刑法概述题目。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A项,“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意思是所谓统一刑罚,就是量刑不论人们的等级。这句话体现的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B项,“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意思是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这句话体现的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项,“刑当无多,不当无少”意思是刑罚如果恰当,罚的再多也不过分。刑罚如果不恰当,罚的再少也还是过分。这句话体现的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项,“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意思是惩罚和奖赏应一视同仁,不应因“大臣”与“匹夫”地位不同而区别对待。这句话体现的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ABD项,三项都体现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故错误,排除;
C项,该项体现的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其他三项不同。故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2.下列犯罪主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是( )。
A.小超15岁,以特别残忍方式杀死了舍友小宇
B.小强25岁,醉酒驾驶撞死了2名路边行人
C.小彩18岁,受到同学小艳胁迫,不得已跟随小艳去实施盗窃
D.小浩25岁,因抢劫被警方抓捕,审讯中揭发邻居小骏曾将同事老陈打成重伤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犯罪概述
【解析】本题属于犯罪主体题目。
A项,《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错误,排除;
B项,《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错误,排除;
C项,《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故正确,当选;
D项,《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哪个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A.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一审案件
B.案件涉及款额只有一千元的一审案件
C.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一审案件
D.原告和被告都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审案件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
【解析】本题属于行政诉讼题目。
A项、B项、C项,《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故正确,排除。
D项,《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可见,只有第一审原告和被告都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二审案件不可以。故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4.下列情形不属于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是( )。
A.甲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B.乙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
C.丙担任领导职务,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辞去现任职务
D.丁因违纪,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行政法-公务员法
【解析】本题属于公务员法题目。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A项,甲因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去公职,符合上述(一)情形。故错误,排除;
B项,乙因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符合上述(三)情形。故错误,排除;
D项,丁因违纪,正在接受监察调查,符合上述(四)情形。故错误,排除;
C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故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5.《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关于民事案件的调解,下列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
A.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B.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C.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D.人民法院进行调解,须由审判员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主持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法律-其他法律-民事诉讼法
【解析】本题属于民事诉讼法题目。
A、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故正确,排除;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故正确,排除;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故D错误,当选。
因此,选D择选项。
(编辑:liap)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